2026年8月21日,新县农业农村局为加强高标准农田项目建后管护、保障工程长期发挥效益、巩固建设成果,出台《新县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管护办法》农建发〔2025〕4号。
Word文档信息
免费
名称:2026.08.21-新县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管护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本办法针对已上图入库高标准农田项目建成后的田块整治、灌溉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输配电等设施,明确管护标准、分级职责、资金渠道与考核机制,核心是解决重建轻管、设施失管失修问题。管护按“县级统筹、乡镇主责、村级主体”落实,县级财政按已上图入库面积每年每亩不低于5元安排管护经费。
管护标准与设施范围
管护覆盖田块整治、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农田输配电及其他工程六类,逐类设定可核查标准:渠道管道畅通、排灌站与农用井无损毁、田间道路面平整且农机可正常通行、防护林存活率较高、输配电装置与围栏警示标志完好。使用各级财政资金建设的机井、泵站、塘堰坝、输排水设施、渠系建筑物及高低压电力设施纳入范围,项目建设的田间道路、农田林网参照执行。
三级职责与工程移交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制度制定、移交、监督考核与业务培训;乡镇对本辖区管护负总责,审核村级方案并每季度全面检查一次,管理管护资金,同步开展耕地常态化巡查;村级承担管护主体责任,建立巡查维修档案,每月至少巡查一次、每季度设备试运行一次。项目竣工验收后由县级移交乡镇,乡镇再移交村集体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并签订管护合同,设施分类建立台账、纳入村集体“三资”管理。
资金保障与考核奖惩
管护经费实行“政府主导、多方参与、集体投入、受益者自筹”,来源包括县级财政预算、省市奖补、项目结余资金、村组集体收益、受益主体自筹及社会投入,用于日常维修养护、管护人员报酬和应急抢修,专账核算、定期公示。考核实行村级由乡镇年度考核、乡镇由县农业农村局年度考核,结果纳入乡镇绩效考核;管护成效显著的给予通报表扬和资金倾斜,管护不力造成设施严重损坏的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并追责,破坏设施行为依法处置并纳入信用记录。
第 1 页
已加载前 1 页,共 8 页
免责声明:
本站文档均来自互联网及网友上传分享,本站只负责收集和整理,文档内容版权归原创作者所有,其原创性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仅供个人学习研究,严禁用于商业用途,下载后请于24小时内删除。转载是为传递及宣传国家与地方政府规划、建设与管理等相关政策和经验;本站部分资源采取捐赠下载,本站不以此盈利,所获捐赠将支付分享者及网站服务器和带宽支出。如果您对原创归属及转载有异议,或涉及版权问题,请点击"举报",我们将补齐出处或者删除;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出处。
提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