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0月13日,四川省人民政府、重庆市人民政府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助力提升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发展能级,高水平建设川渝地区美丽中国先行区,全面筑牢长江、黄河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制定《川渝地区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实施方案》川府发〔2026〕22号。
本方案由川渝两省市联合印发,旨在落实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部署,筑牢长江黄河上游生态屏障。方案以2027年、2030年为两个时间节点设定水质、空气质量、碳排放、生态系统等目标,围绕绿色动能、生态屏障、环境质量、美丽城乡、治理体系五个板块部署任务,并明确两省市政府的组织实施责任与政策保障。
绿色动能与低碳转型
方案提出联手壮大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电子信息、先进材料等万亿级产业集群,推动水风光储一体化开发,建设川渝1000千伏特高压交流加强工程及西南百亿立方米级天然气储气库群,到2027年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占比达75%。同步推进钢铁、化工等传统产业节能降碳改造,建立区域碳考核、碳足迹认证与碳市场参与机制,开展零碳工厂、零碳园区、零碳港口建设。
生态屏障与环境治理
以“六屏”“六江”为骨架推进生态廊道建设,实施长江重点生态区和若尔盖湿地保护修复重大工程,抓好长江十年禁渔及长江鲟、川陕哲罗鲑等珍稀物种栖息地保护,到2027年森林蓄积量增加0.36亿立方米。环境治理上,协同推进涪江、琼江等跨界水体治理和岷沱江总磷攻坚,重点河湖生态流量达标率保持90%以上,累计建成10条以上跨界美丽河湖;以川渝毗邻地区及传输通道为重点联动应对重污染天气,推进水泥、焦化超低排放改造;共建“无废城市”,完成存量磷石膏库整治。
美丽城乡与治理体系
推动重大生产力向万州、永川、绵阳、宜宾—泸州、南充—达州等副中心倾斜,到2027年纳入省市级支持范围的美丽城市不少于20个,建成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先行片区100个以上、美丽乡村整县建成97个以上。治理层面推动水、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联合制修订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统一,深化长江流域川渝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建设“天空地”一体化监测网络,到2027年打造2个生态环境高质量数据集。
组织实施
两省市人民政府负总责,生态环境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专项工作机制,细化年度任务分工并跟踪评估,配套财政、产业、金融、人才、科技政策,同时争取国家在项目安排、体制改革、试点示范等方面的指导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