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1日,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为进一步加强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抗震设防管理,提高建筑结构抗震设计的可靠性,有效减轻地震灾害损失,印发《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管理办法》川建行规〔2025〕12号。自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为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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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办法是四川省为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抗震设防监督管理、规范专项审查工作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工程中按规定须进行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的项目。本办法明确了省、市两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审查组织实施权限,其中成都市等8个城市由市级负责,其余地区由省级负责。办法系统规定了审查的申请受理程序、专家审查程序及监督管理要求,确立了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及审查专家各方的责任。自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审查范围与申请要件
本专项审查在初步设计阶段进行,主要针对特殊设防类、中型及以上重点设防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及特定条件下的大型桥梁、隧道、地下公共设施和震后易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市政工程等。建设单位须通过“四川政务服务网”提交申请,材料包括抗震设防专项设计报告、规划许可证、勘察报告、初步设计图纸及计算书等,涉密项目则采用线下审查方式。
专家审查与结论分类
审查专家由主管部门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一般由3名结构专家组成,实行回避制度。审查议题聚焦岩土勘察成果、抗震设防依据、结构抗震概念与性能化设计、关键部位分析及抗震薄弱部位加强措施等。审查结论分为“通过”“修改”“复审”三类,勘察设计单位须按专家组意见完成相应工作后方可开展施工图设计。
各方责任与后续监管
建设单位对依法应审项目负首要责任,须主动申请;设计单位应在初设阶段判断审查范围并告知建设单位,施工图阶段严格执行审查意见;施工图审查机构对未申请、未通过或未落实审查意见的项目不予通过。主管部门对违规行为可采取专项论证、抗震鉴定等方式确保结构安全,并对相关责任单位予以处理,同时对专家及工作人员廉洁履职情况进行监督。
该办法的出台进一步压实了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各方主体责任,将专项审查结论作为施工图设计与审查的法定依据,从源头构筑起更为严密的地震灾害防御屏障。通过明确省、市分级管理权限,该办法既向成都市等区域中心城市充分赋权、提升审批效率,又确保其余地区由省级统筹把关,实现了管理重心的合理配置。该办法对隔震减震设计单位资质及注册人员资格提出明确要求,有助于推动减隔震技术的规范化应用与行业技术能力的整体提升。同时,该办法严格规范了专家抽取、回避及意见形成机制,并强化了主管部门的事中事后监管职责,对未审先建或不落实审查意见的行为设置了施工图审查不予通过的刚性约束,这将有效扭转部分工程规避抗震审查的被动局面,对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长远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