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d文档信息
免费
名称:2026.10.29-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铁路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2026年10月29日,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发布《关于铁路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办法》(征求意见稿)。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以征求意见稿形式,拟对省内审批核准备案(含路省联合审批)的铁路新建、改扩建工程统一质量监督规则,按“谁审批初步设计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划分省与地市两级职责,并以质量责任终身制为主线,把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各方的责任与监督程序逐项落定。

监督权责的划分

本办法明确省交通运输厅负责省级审批核准(含联合审批)项目的质量监督,地级以上市明确的监督部门负责同级审批或受委托初步设计项目的监督,并协助上级部门开展日常和专项检查、参与事故调查。建设单位对工程质量负首要责任,代建项目须划清项目法人与代建单位的管理范围与职责。

从业单位责任的具体化

办法对主要参建方提出可核查的要求:建设单位须报送项目管理机构与人员资格,高速铁路、城际铁路等大型项目的管理机构负责人应具备2个以上同类项目建设管理经历,技术、质量负责人须有相关专业高级以上职称;任何单位不得违规压缩工期,确需调整须专家论证并报批。设计单位须进行设计交底,初步验收前出具设计符合性评价意见;施工单位不得擅自修改设计,隐蔽工程和复杂部位须留存影像资料;监理单位须独立实施平行检验,取样送样由监理人员自行完成。

监督程序与手段

建设单位开工前须办理质量监督手续,材料符合规定的,监督部门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监督采取随机抽查、核备核查、专项督查、综合督查等方式,对管理薄弱项目、合同段和信用较差主体实行差别化监管。现场检查须2名以上持证人员参加,利害关系回避,检查意见书面记录并经被检查方签字。同一项目同一检测机构不得同时接受建设、监理、施工多方委托。

适用范围与衔接

地市审批初步设计的项目可依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其他省批技术改造等铁路项目参照执行;已办理监督手续的项目和符合第二条的新开工项目适用本办法。安防、消防、人防质量监督仍执行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办法由省交通运输厅解释。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铁路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办法》(征求意见稿)第1页
第 1 页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铁路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办法》(征求意见稿)第2页
第 2 页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铁路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办法》(征求意见稿)第3页
第 3 页
已加载前 3 页,共 14 页
免责声明: 本站文档均来自互联网及网友上传分享,本站只负责收集和整理,文档内容版权归原创作者所有,其原创性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仅供个人学习研究,严禁用于商业用途,下载后请于24小时内删除。转载是为传递及宣传国家与地方政府规划、建设与管理等相关政策和经验;本站部分资源采取捐赠下载,本站不以此盈利,所获捐赠将支付分享者及网站服务器和带宽支出。如果您对原创归属及转载有异议,或涉及版权问题,请点击"举报",我们将补齐出处或者删除;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出处。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