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d文档信息
免费
名称:2026.10.19-辽宁省《国土空间功能分区标准》(征求意见稿).docx

2026年10月19日,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发布辽宁省《国土空间功能分区标准》(征求意见稿)。

本文件规定辽宁省行政辖区陆域与管辖海域国土空间功能分区的定义、划分方法与三级分区体系,以国土变更调查地类图斑为底数,衔接“双评价”与“三区三线”,经“单元划分—功能识别—分区判定”技术路线,将全域划为一级、二级、三级功能分区,服务省、市、县三级总体规划编制与空间分类管控。

三级分区体系与主导功能

一级分区设城市发展、农业发展、生态、海洋、矿产能源发展五类功能区,分别锚定城镇化与产业集聚、粮食安全与乡村振兴、生态安全屏障、海洋开发保护、能源资源保障等主导功能。二级分区细化为居住生活、综合服务、商业商务、工业发展、农田保护、村庄建设、生态保护、渔业用海等23类,三级分区进一步落到城镇居住、公共服务、工业园区、永农保护、乡村聚落、特色农业、生态保护等29类具体空间单元。

标准单元与划分方法

以村界为底、按最大重叠面积挂接乡镇属性生成PAC编码,用道路、河流、保护边界切割生成细碎斑块并赋人口属性,再按人口、面积阈值与最长共享邻接边界规则迭代聚合为标准单元;叠加地类图斑、双评价栅格、POI核密度识别主导功能并计算综合得分,据此判定三级分区,再经语义映射逐级聚合为二级、一级分区。

数据基础与管控衔接

分区以国土空间法定数据为基础,法定统计调查数据为补充,POI、位置服务等多元时空数据为参考;划分中与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充分衔接,并统筹农业、林业、海洋、交通、能源等专项规划,确保分区框架上下贯通、部门协同。

辽宁省《国土空间功能分区标准》(征求意见稿)第1页
第 1 页
辽宁省《国土空间功能分区标准》(征求意见稿)第2页
第 2 页
辽宁省《国土空间功能分区标准》(征求意见稿)第3页
第 3 页
已加载前 3 页,共 17 页
免责声明: 本站文档均来自互联网及网友上传分享,本站只负责收集和整理,文档内容版权归原创作者所有,其原创性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仅供个人学习研究,严禁用于商业用途,下载后请于24小时内删除。转载是为传递及宣传国家与地方政府规划、建设与管理等相关政策和经验;本站部分资源采取捐赠下载,本站不以此盈利,所获捐赠将支付分享者及网站服务器和带宽支出。如果您对原创归属及转载有异议,或涉及版权问题,请点击"举报",我们将补齐出处或者删除;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出处。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