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15日,廊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廊坊市绿色建筑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写指南及范本》。
本指南针对廊坊市新建民用建筑绿色建筑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明确从工程概况、编制依据到技术措施、绿色施工、资料管理及专项验收的全流程要求,核心是把绿色建筑评价体系中安全耐久、健康舒适、生活便利、资源节约、环境宜居五类指标逐项落到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保证措施上,并以附表台账衔接绿色建材进场验收与验收资料归集。
管理体系与方案编审程序
本指南要求建立以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单位主导、监理与设计单位协同的绿色建筑施工管理体系。开工前由建设单位组织专项技术交底与设计会审并形成书面纪要;施工单位编制绿色建筑施工策划及专项施工方案,经监理审核审批后报建设单位,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查验绿色建筑等级符合要求后方可实施。方案按分部分项工程编制,覆盖控制项、评分项及加分项要求。
技术措施与分部施工要点
施工单位以审查合格的施工图为基础,按五大性能指标确定施工阶段须重点落实的内容,并填写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措施附表。正文对地基基础与主体结构、装饰装修、屋面、给排水与供暖、通风空调、建筑电气及电梯、智能建筑、室外工程八类工程逐条列出对应条文号与施工保证措施,涉及高强度与耐久材料进场复验、防水层淋水蓄水试验、全装修室内空气污染物检测、玻璃幕墙可见光反射比控制、种植屋面卷材搭接不小于100mm、便器水封深度不小于50mm、非传统水源管道与饮用水管平行净距不小于0.5m等具体要求。
绿色建材与绿色施工控制指标
绿色建材须建立进场专项台账,通过产品认证或满足《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5版)》,应用比例与性能不低于设计值,进场验收按GB50411及DB13(J)/T8311执行抽样与复验频次。绿色施工方面,建筑垃圾回收利用率不低于30%,施工场界噪声昼间不大于70dB(A)、夜间不大于55dB(A),PM10监测点按场地面积分级设置,实测值与同期县域均值差不超过80微克/立方米;办公与生活区节能灯具、临时用水节水器具配置率均达100%,现场设施人均使用面积不小于2.5㎡。
资料归档与专项验收
施工资料须健全管理制度并明确岗位责任,隐蔽验收与见证取样封样收样留存声像资料,逐步推行电子档案云存储。专项验收须在节能分项全部合格、控制项及达标评分项与加分项预验收合格、外墙节能构造与外窗气密性现场检验合格、设备系统节能性能与太阳能系统性能检测合格后进行,由建设单位组织验收组按自检、监理预验收、申请、现场核查、备案程序实施,不符合绿色建筑等级要求的不得通过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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