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15日,河北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为加强河北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保证公路养护工程质量,制定河北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本办法适用于河北省行政区域内干线公路养护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干线公路包括高速公路和普通干线公路。县道、乡道、村道和专用公路的养护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可参照执行。本办法所称公路养护工程是指公路路基、路面、桥涵、隧道、交通安全设施、管理服务设施、绿化与环境保护设施、机电设施等设施的预防养护、修复养护和专项养护,不包括日常养护、应急养护和公路改扩建工作。本办法所称从业单位指从事干线公路养护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试验检测等业务活动的单位。本办法所称建设单位指公路管理机构、公路经营企业或其委托、派驻工程现场指挥、协调、管理各参建单位的项目管理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