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0月15日,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四川省《园区市政管网工程设计、施工及验收标准》(公开征求意见稿)。
本标准是对原《四川省园区市政管网工程设计、施工及验收标准》(DBJ51/T 079-2017)的修订,适用于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区位相对独立的居住区、校园、公园等园区范围内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室外给水、排水、电力、通信等市政管网工程,不包括工业园区及生产园区;科创、数字经济、康养、文创等新型园区及实验室、中试等特殊建筑配套管网,其适用性应根据土地使用性质、污水排放性质及管网功能综合判定,确需适用的应经专项论证。本次修订将海绵城市理念、管道非开挖修复、智慧化监测和全生命周期管控贯穿设计、施工与验收各环节。
海绵城市与给排水系统协同
给水管网设计新增海绵城市给水系统协同设计,明确绿化浇洒、景观补水、道路冲洗优先利用再生水与雨水,非饮用水回用系统必须独立于生活饮用水管道并设防回流与警示标识;排水管渠设计新增海绵城市排水设施,要求源头削减设施与末端管渠合理衔接,透水铺装、下沉式绿地、雨水花园、植草沟等明确构造参数,如透水铺装基层设排水层并与管渠连通,下沉式绿地低于周边铺装50mm~150mm,雨水花园有效深度不宜小于0.6m,植草沟纵坡不宜大于4%、设计流速不应大于0.5m/s。雨水调蓄设施须设排泥、通风及检修通道,关键节点预留检测接口。
全生命周期与韧性安全
本标准的给水管网设计按全生命周期理念统筹建设、运维、改造修复,优先选用耐久、易检修、可局部更换的管材,推行碳排放管控与旧管资源化利用,金属管材回收利用率不宜低于90%。川西高原、川北山区等季节性冻土区管道顶应埋设在冻深线以下0.15m,无法深埋时采用厚度不小于50mm的聚氨酯保温层及电伴热;单一水源园区应建应急或备用水源,多水源园区管网互联互通、互为备用。地震多发区采用延性管材与柔性接口,7度、8度可液化地段及9度区室外埋地给水管不得采用塑料管。
施工与验收控制
园区管网施工新增管道非开挖修复技术施工及海绵城市设施管网衔接施工,明确CIPP原位固化、螺旋缠绕、碎(裂)管法等工艺的适用管径与关键参数,如热水固化温度宜控制60℃~95℃、内衬厚度偏差不超过设计厚度±10%;碎(裂)管法在旧管周边重要管线间距小于300mm、管顶覆土小于1.0m或与建(构)筑物基础净距小于1.5倍管径时不得采用。验收按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和检验批划分,修复工程质保期不应少于2年,质保期内应在竣工验收后6~12个月内进行不少于一次定期检查,成果纳入园区市政管网信息管理系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