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宜宾市《远程异地评标工作规范》DB5115/T112-2023,自2023年10月11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远程异地评标工作的术语和定义、基本原则、基本要求、评标流程。本文件适用于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政府采购项目的远程异地评标。
本文件为宜宾市地方标准,旨在规范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政府采购项目的远程异地评标工作。它系统性地规定了远程异地评标的术语定义、基本原则、基本要求以及涵盖评标准备、实施、记录保存、监督评价在内的完整流程。标准明确要求配备运行调度管理系统的软硬件设施,并通过系统随机抽取专家;评标过程中,专家需进行身份验证,独立公正评审,并通过音视频沟通与在线表决处理分歧。整个评标活动全程留痕,电子资料保存期限宜为15年,以此确保评标过程的规范、高效与可追溯。
标准确立了公开公平公正、协调及时统一、规范便捷高效的基本原则。在基础保障方面,对场地、设施设备和人员均提出了明确要求:评标现场分设主场与副场,须配备支持音频通话、视频监控及身份识别的专用设备,并建立应急管理制度;工作人员负责现场管理与技术协助,评标专家则需通过系统专家库随机抽取,并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任何评标相关情况。
评标流程分为准备、实施、记录保存和监督评价四个阶段。准备阶段需完成信息录入、场地预约及专家自动抽取;实施阶段要求专家经身份认证后独立评标,全程通过专用系统进行交流讨论与电子签名,遇异常情况按规处置。评标结束后,主场负责统一保存含评审全流程影像在内的电子资料。整个机制通过全流程电子化留痕,有效限制了人为干扰,保障了评审的独立性与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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