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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2026.11.02-四川省《城市道路绿化植物配置标准》(公开征求意见稿).pdf

2026年11月2日,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定《四川省城乡历史文化保护利用项目消防设计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城市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及其立体交叉、交通枢纽、公共交通场站的道路绿化植物配置,国省道城镇过境段兼有城市道路功能的路段可参照执行。配置遵循安全畅通、生态优先、协调舒适、文化特色四项原则,安全要求与其他要求冲突时优先满足交通安全。

分区域差异化树种规划

按成都平原、盆地丘陵、盆周山地、西南山地、川西高山高原五个区域分别提出树种选择与配置导向。成都平原突出公园城市理念与海绵设施衔接,保护老城骨干行道树与滨水缓冲带;盆地丘陵以常绿乔木为骨架、观花观叶灌木为亮点,优先耐钙质紫色土树种;盆周山地强调顺应地形、透景线与高切坡垂直绿化;西南山地按海拔与微气候精细化选种,干热河谷选耐旱耐瘠薄品种,高海拔城区选抗雪压、抗风树种;川西高山高原以生态防护、防风固沙、水土保持为核心,风口路段不种高大乔木。

绿地类型与量化控制指标

分车绿带、行道树绿带、路侧绿带、交通岛及桥下绿化分别设定配置要求。中间分车绿带在距路面0.6m至1.5m范围配置常绿灌木或小乔木防眩,株距不大于冠幅5倍;机动车道上空枝下净高不小于4.5m,非机动车道及人行道不小于2.5m;视距三角形范围绿篱高度低于0.6m,行道树株距不小于6m、分枝点不低于4.5m;行道树绿带净宽不宜小于1.5m,表面根系发达树种采用连续树池且净宽不宜小于2.0m;路侧绿带宽度大于8m宜作开放式绿地,绿化用地不低于该段绿带总面积70%,成都平原与盆地丘陵常绿乔木比例不低于40%,花树彩叶树不低于乔木总栽植量30%;慢行系统出入口间距不超过150m。

按道路场景功能分类配置

将道路分为商业型、生活型、景观型、交通型、产业型五类场景分别提出配置策略。商业型道路避免复层密植遮挡首层商铺与橱窗,可用林荫覆盖率作补充评价;生活型道路按居住集中、学校周边、医院康养机构周边、社区商业便民路段分段控制,学校周边禁用强蜜源、浓香、有刺、高致敏植物;景观型道路结合公园广场、历史文化街区、滨水空间配置,花树彩叶树不低于总栽植量30%;交通型道路行道树常绿与落叶比例宜为4:6,主干路种植间距8m至10m,新植行道树胸径不宜大于等于20cm;产业型道路优先香樟、桢楠等抗污染乡土树种,兼顾货物装卸与管线、车间采光。

四川省《城市道路绿化植物配置标准》(公开征求意见稿)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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