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城市地下病害体探测与风险评估技术标准》DB44/T 2903—2026,自2026年11月21日起实施。
- 2026-11-21 广东省《城市地下病害体探测与风险评估技术标准》DB44/T 2903—2026
- 2025-04-19 广东省《城市地下病害体探测与风险评估技术标准》(送审稿)
- 2024-03-11 广东省《城市地下病害体探测与风险评估技术标准》(征求意见稿)
本标准面向城市道路、广场及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沿线区域,规范脱空、空洞、疏松体、富水体四类地下病害体的探测与风险评估,按定期、专项、应急三类情形设定探测周期与触发条件,以普查与详查相结合的物探方法查明病害体类型、位置与规模,经钻探等验证后按点评估与面评估两级评定风险等级并提出管控对策。
探测周期与分类分级
城市快速路、主干路、次干道及埋设供排水主干管等重要设施道路探测周期不宜超过3年,人口密集商业区或广场不宜超过5年,历史多次塌陷区域不宜超过2年。重大活动前3个月内、洪涝灾害后2个月内、新建地下工程施工中及竣工后、道路与排水管线移交前,应开展专项探测;地质灾害险兆、地面塌陷、管线泄漏爆炸、地铁隧道深基坑监测超限报警或大量水土流失等情形,应启动应急探测。探测按普查全面扫描确定重点区、详查查明病害体属性的顺序推进。
六类物探方法及其适用深度
本标准规定探地雷达法、高密度电阻率法、瞬态面波法、地震映像法、微动勘探法、瞬变电磁法六类方法。探地雷达适用于3m以浅,普查宜用三维雷达,详查宜用双频或多频二维雷达,开放式管道可用管中雷达辅助;三维雷达通道间距应小于介质中主频对应波长的1/4,触发间距不大于5cm,数据丢道超过10%须降速重采。高密度电阻率法、瞬态面波法、微动勘探法、瞬变电磁法探测深度可达30m,地震映像法为20m。各方法均要求探测前开展有效性试验,测线布设边界超出检测范围不小于5.0m。
验证要求与风险评估模型
空洞、脱空、严重疏松体应全部验证,其他病害体验证数量不宜少于总数的20%,少于3处时全部验证。风险评估采用指标体系法,单点评估按病害体规模、地质条件、邻近设施三类指标加权计算风险发生可能性,面评估按评估单元计算病害体情况、潜在风险、设施扰动、自身因素四类指标,再结合建(构)筑物分布、人员密集程度、财产及危化品设施、社会影响评价后果,按风险矩阵划分I至V级并对应控制对策。评估单元长度宜为20m至300m。
成果与信息化管理
成果包括文字报告与图件,应纳入城市地下病害体信息管理系统统一管理,统一数据底座并实现共享,预留供城市生命线信息系统、城市安全风险综合预警平台调用的数据接口,系统安全设计应符合GB/T 22239及广东省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要求。探测数据涉及的地下空间信息按国家和广东省保密要求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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