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11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为规范广东省城市地下病害体探测与风险评估工作,做到技术先进、经济环保、评估准确、成果可靠,保障城市运行安全,制定广东省《城市地下病害体探测与风险评估技术标准》(征求意见稿)。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道路、广场以及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沿线等区域,深度30米以内的地下病害体的探测及风险评估。
本规范旨在统一广东省城市地下病害体探测与风险评估的技术要求,以保障城市运行安全。本规范适用于城市道路、广场及地下市政设施沿线区域,深度30米以内的脱空、空洞、疏松体和富水体等不良地质体的探测与风险评估工作。本规范系统性地规定了从技术准备、地球物理探测、成果验证到风险评估的全流程方法,确立了探地雷达法、高密度电阻率法、瞬态面波法等多种方法的适用条件与技术参数。同时,本规范构建了基于点评估与面评估相结合的风险量化体系,通过指标体系法对风险发生可能性与后果进行综合评价,并据此划分风险等级、提出管控对策,最终实现成果的规范化编制与信息化管理。
本规范明确了地下病害体探测应遵循从普查到详查、从已知到未知的原则,并给出了探地雷达、高密度电阻率、瞬态面波等七种地球物理方法的具体应用条件。探测前必须开展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方法有效性试验,在此基础上编制探测方案。探测作业需结合实时差分定位技术确定病害体坐标,并严格进行数据质量检查。对于探测发现的疑似病害体,须通过钻探、挖探等方式进行验证,其中空洞、脱空和严重疏松体应全部验证,并进一步开展成因分析。
本规范建立了系统的风险评估模型,要求在地下病害体探测成果基础上,通过调查管线破损、施工干扰、地质条件等致险因子,采用层次分析法确定指标权重,分别计算点评估与面评估的风险发生可能性及后果分值。根据风险矩阵将综合风险等级划分为I至V五级,等级从低风险到极高风险逐级递进。针对不同风险等级,本规范提出了一一对应的控制对策,明确了从日常巡查、加强监测到立即采取工程治理措施的差异化响应机制。
本规范规定探测成果须编制包括工程概况、数据处理解释、风险评估结论在内的文字报告,并附测线布置图、病害体平面分布图等图件。更为重要的是,本规范要求将探测与评估数据纳入地下病害体信息管理系统,建立统一的数据编码标准,实现病害体空间与属性数据的数字化管理。该系统应具备信息查询、统计分析、风险可视化展示及一图统管功能,并预留与城市生命线信息系统及安全预警平台的数据接口,以支撑风险的主动识别与辅助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