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城市书房建设及服务规范》DB13/T6358-2026,自2026年09月20日起实施。
河北省发布城市书房建设与服务的省级地方标准,为省内城市书房的新建与改建提供统一依据。本文件界定城市书房为依托社区、商圈、园区等公共空间、配备智能化设备、免费开放的公共阅读空间,并从规划选址、建筑设施、服务供给、安全管理到考核评价作出全流程规定。
布局选址与建筑分级
城市书房须纳入当地公共图书馆总分馆体系和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络规划,选址遵循普惠均衡、就近便民,核心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5km,服务人口不宜少于5000人。建筑按服务人口分三级:一级建筑面积不少于200m²、服务人口不少于10000人;二级不少于100m²、5000人;三级不少于80m²、3000人。新建书房层高不宜低于2.8m,改建不宜低于2.3m,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出入口设坡度不大于1:12的无障碍坡道,室内噪声控制不大于40dB(A)。
功能分区与设施配置
基本功能区包括阅览区、藏书区、活动区、智能服务区和管理区。阅览区面积占比不宜小于总面积40%,通道宽度不小于1.2m,成人桌高75cm、儿童桌高50cm;活动区面积不宜小于20%,宜支持50人以下活动;智能服务区面积占比不宜小于15%,配置自助借还机、自助办证机;管理区面积不宜小于20m²。少儿借阅区应与成人借阅区分开设置。阅览区照度不低于500lx,新风量不小于30m³/人·h,智能化系统须与市级图书馆云平台实时同步。
服务、安全与考核
藏书量按等级分别不少于10000册、5000册、3000册,图书年更新率不低于10%,并设地方文献专区或专架。基本服务包括图书阅览、借还、自助办证、数字阅读和信息咨询,均免费提供;阅读推广活动每月不少于1场,专题讲座每季度不少于1场。开放时间每周不少于6天,社区型日均不宜少于10小时,商圈型不宜少于12小时。网络系统须符合等级保护二级及以上要求,无线上网日志留存不少于180天;每季度开展读者问卷调查,满意度目标不低于85%,每半年根据借阅数据调整藏书结构。本文件适用于河北省行政区域内城市书房的新建和改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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