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唐山市《生活用水节水规范》DB1302/T597-2025,2025年04月15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生活用水节水中居民生活用水节水、公共生活用水节水、合同节水、非常规水利用和节水宣传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居民生活用水和公共生活用水节水。
本规范立足唐山市生活用水管理实际,围绕居民家庭与公共建筑两大场景,系统规定了节约用水的技术和管理要求。全文以总量控制、定额管理为核心原则,对用水器具选用、计量设施配备、管网漏损控制、非常规水源利用以及节水宣传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并明确推行居民阶梯水价和非居民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本规范还鼓励引入合同节水管理模式,推动再生水、雨水、海水等非常规水源的多元利用,旨在构建覆盖全面、措施闭环的生活用水节水体系。
本规范从居民日常用水习惯入手,引导公众在洗漱、洗衣、炊事等环节合理控制水量和时间,倡导一水多用和循环利用。同时,对家庭用水器具的选购和更新提出了明确指引,要求优先选择水效等级二级及以上的节水型产品,并淘汰国家明令禁止的落后器具,鼓励居民主动参与节水宣传和志愿活动。
针对公共建筑和公共场所,本规范要求用水单位建立完善的节水管理制度和用水台账,按照国家标准配备计量设施,确保节水型器具普及率达到全覆盖。同时,对中央空调循环冷却水补水率、空调冷凝水回收利用以及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控制提出了具体的量化指标,鼓励高耗水单位采用先进的节水技术和循环用水系统。
本规范对再生水、雨水和海水的利用措施进行了分类规范,提出将再生水纳入区域统一配置、推进海绵城市建设以及沿海地区发展海水淡化与直接利用等要求。此外,明确鼓励在公共机构和高耗水服务业中采用节水效益分享、效果保证等多种合同节水模式,以市场化手段提升水资源循环利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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