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31日,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进一步提升不动产登记领域营商环境的通知》济自然规划发〔2021〕69号。
本通知围绕企业群众办理不动产登记的堵点难点,从降成本、扩联动、优流程、压时限四条线推进改革。市、区县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执行调整后的收费与办理规则,依托省“一网通办”和济南政务服务网平台,推动登记与公用服务、税务、金融等系统对接,并以电子证照替代部分纸质证明。目标是持续提升登记便利度,2021年底前建设项目全面实现“交房(地)即办证”。
降费免费与经费保障
对企业购买不动产免收转移登记费,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凭工程审批系统共享的申请表免收登记费;办证大厅须公示收费项目与标准。7月1日起市本级及各区县登记大厅全面实行EMS免费寄送不动产权证书(明),需纸质凭证的可一并寄送完税凭证和登记费发票,登记机构与财政部门对接落实经费。
联动过户与一窗办理
利用省“一网通办”及济南政务服务网,实现不动产登记与水、电、气、热、有线电视过户网上协同办理,并逐步扩大联办事项范围;大厅公示联办业务指南,受理转移登记时主动询问是否联办。制定登记、税务“一窗办理”标准化规程,扩展税务联办窗口,先行完税的可由税务机构主动推送纳税申请;企业间非住宅转移登记实行“分钟制”,一个环节、45分钟内办结。
简化申请、压缩时限与电子证照
除处分不动产外,委托申请及代领证书的授权委托书不必公证。将规划核实、供后监管竣工环节与首次登记实地查看合并为“建设用地规划核验”,首次登记直接采用核验结果;征收注销登记凭拆除及补偿书面意见办理,不再现场查看。未通过金融机构平台或网上抵押系统申请的抵押权登记,采用抵押信息采集表、全程无纸化审核,当日办结;房屋赠与、婚内(离婚)析产由中心统一提供协议范本,同样当日办结。房改房上市等补充权籍调查(测绘)由登记机构组织测绘机构完成,当事人无需缴费。已签约金融机构全部网上申请抵押及注销登记,不再核发纸质证明,统一用电子证照;按揭购新建商品房办理转移预告登记及抵押预告登记,可全链条网上申请、发放电子证照,实现“不见面办理”。
交房(地)即办证与执行要求
严格落实“交房(地)即办证”服务规范和保障规范,提前采集录入信息,各区县登记机构与辖区内开发企业建立会商机制、定期召开推进会并开展政策解读。该服务实行统计月报及通报制度,每季度末将首次登记和“交房(地)即办证”统计数据上报市局确权登记处,落实不到位的单位予以通报,2021年底前建设项目均可实现“交房(地)即办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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