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0月10日,额济纳旗农牧和科技局为全面规范额济纳旗农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保障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建设成效和长效稳定运行,起草《额济纳旗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本办法覆盖额济纳旗使用各级财政资金的高标准农田新建、改造提升、补建及高效节水配套项目,贯穿储备立项、勘察设计、招投标、施工监理、资金拨付、竣工验收、上图入库、资产移交和建后管护全链条,以“五制”管理、分级审查和终身追责约束设计、施工、监理及属地各方行为。
立项与设计:水源、地类、群众意愿三道硬约束
项目实行储备库常态化管理,苏木镇每年6月底前报送下一年度拟建项目,未入库不得申报。入库须地块为耕地、水源稳定、群众意愿强、无权属纠纷、不占生态保护红线。多部门联合踏勘后,存在水源不足、地类违规或生态冲突的直接剔除;无稳定水源、涉生态红线或公益林、群众反对集中、重复建设、管护主体未落实等八类情形不予立项。设计须由具备水利或土地整治资质的单位承担,经苏木镇初审、旗级内部初审、多部门联审、盟级专家评审、公示批复五级审查。重大变更如项目区范围调整、水源工程或主干管网变更、投资增减超5%、地类变化,须重新评审、联审和公示,坚持先变更后实施。
施工与监理:人员到岗、材料检验、隐蔽工程留痕
施工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量员须为投标备案人员并全程驻场,更换须经旗农牧和科技局审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各标段施工期间保证不少于2名监理人员在岗,节假日关键时段严禁2名现场监理同步轮休,总监外出须提前1天书面报备,每日水印相机打卡,脱岗空岗记入失信台账。管材、水泥、砂石、机电设备进场须提供合格证和检测报告并见证取样送检,不合格材料清场销毁;隐蔽工程执行“先验收、后覆土”,未经验收不得覆土。应急抢工使用临时管材须提前3个工作日申请,且临时管材也须为国标合格产品,灌溉间隙必须完成标准管材更换。
资金、验收与管护:节点拨付、分级验收、多元管护
财政资金专账核算、封闭管理,拨付按开工30%、主体完工70%、竣工验收及审计后97%、质保金3%四个节点执行,严禁截留挪用。验收依次经施工单位自验、监理预验收、第三方全覆盖质量检测、旗级初验和盟级竣工验收,初验和盟验均覆盖所有地块、工程和设施。竣工后30日内完成矢量数据更新并上传全国农田建设综合监测监管平台。管护坚持“谁受益、谁管护”,管护资金可按不超过当年项目政府总投入1.5%提取,通过财政预算、项目投资计提、集体收益等多渠道筹措;旗农牧和科技局每年开展管护成效考核,管护缺位可暂停补助。
考核与追责:月度评分挂钩工程款
施工单位实行月度考核加竣工综合考评,满分100分,90分及以上优秀并优先推荐后续项目,80至89分合格,60至79分限期整改并暂缓进度款,60分以下不合格,连续两月不合格追究违约责任;竣工综合考评低于70分纳入失信名单,3年内禁止参与本旗高标准农田及涉农水利项目投标。对行政管理人员、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及属地苏木镇、嘎查分别列明追责情形,涵盖违规立项、资金审核不严、使用非标管材、隐蔽工程未验收擅自覆土、监理无证上岗或同步轮休、管护缺位致耕地撂荒等,相应采取约谈、扣减工程款、扣除质保金、解除合同、列入黑名单及移送司法机关等措施。档案实行纸质和电子双套存档,保管期限不少于竣工后15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