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26日,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局为深入贯彻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顺应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强化防灾减灾与韧性城市建设,有效解决地下水位上升引发的地下车库漏水问题,同时降低开发成本、激发市场活力、增添城市生机,结合呼和浩特市城市建设实际情况,针对住宅建设场地存在高差、城市沿河区域地下水位较高或非城市重要景观地段等情形,试点建设抬板平台住宅小区,制定《呼和浩特市抬板式住宅小区规划技术标准(试行)》。
抬板平台住宅小区,是指新建住宅项目利用底层(一层)抬板平台下方空间,设置停车、公共服务设施、公益性设施及公共开放空间等的住宅小区。抬板平台的建筑基底面积占项目总用地面积的比例不应超过7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