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DF文档信息
免费
名称:2026.10.09-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技术导则(试行)》(征求意见稿).pdf

2026年10月9日,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起草《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技术导则(试行)》(征求意见稿)。

本导则针对吉林省民用建筑及其附属场地充电设施建设,覆盖规划选址、设计、施工、验收、运维全流程,明确配建比例、防火分隔、供配电、计量计费及消防等关键技术要求,适用于新建、扩建及改建项目,既有建筑增设参照执行。

配建指标与选址约束

新建居住区停车库按总车位100%配建或预留安装条件,同步验收交付的不低于30%;单位专属停车场按不低于30%配建、同步交付不低于15%;商业、医疗、旅馆等对外开放设施不低于30%,文化、体育、公园等不低于20%。自用及专用设施为主、公用为辅。选址须满足供电容量与通信条件,避开易燃易爆危险源,不得设于甲、乙类物品运输车汽车库及停车场,集中设置场地距医院、学校、住宅等声敏感建筑直线距离不小于20m。

消防与防火分隔

住宅小区室内停车库不允许设置分散式快速充电设备,应布置在室外,距地上建筑及非充电车位保持不小于6m防火间距。允许附建的慢速充电区限于一、二级耐火建筑首层至三层及地下二层,快充区限于首层、地下一层,埋深小于10m。充电区按防火单元划分,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乙级防火门和防火卷帘分隔;快速充电车位须以防护挡墙和隔离通道划分为不超过12个车位的防火组团。每个防火单元设独立排烟系统,持续喷淋与消防水枪出水时间不小于2h,每车位上部至少设2个快速响应喷头,推车式水基灭火器充装量不小于125kg。

供配电与施工验收

充电设施负荷分级按GB50052执行,公交、医疗救护等不宜低于二级。末端配电回路设过负荷、短路和剩余电流保护,RCD采用不超过30mA的A型,并设限流式电气防火保护器。户外落地式设备基础高出地坪不低于200mm,低洼易涝区域不低于500mm,防护等级室外不低于IP65、室内不低于IP32。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单位成立工作组,充电设施交接试验可委托具备CNAS资质的第三方机构;验收文档含设计变更单、进场验收记录、绝缘及接地电阻测试、试运行记录和竣工图。

运行维护

设施管理人由所有人或建设、运营单位承担,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内容涵盖电气安全、消防设施、计量系统和充电接口一致性。专用及公用设施管理人须建立故障响应机制、人员培训与资质管理、维护保养计划、用户服务反馈及档案与信息安全制度,定期检测设备质量并评定标识。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技术导则(试行)》(征求意见稿)第1页
第 1 页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技术导则(试行)》(征求意见稿)第2页
第 2 页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技术导则(试行)》(征求意见稿)第3页
第 3 页
已加载前 3 页,共 52 页
免责声明: 本站文档均来自互联网及网友上传分享,本站只负责收集和整理,文档内容版权归原创作者所有,其原创性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仅供个人学习研究,严禁用于商业用途,下载后请于24小时内删除。转载是为传递及宣传国家与地方政府规划、建设与管理等相关政策和经验;本站部分资源采取捐赠下载,本站不以此盈利,所获捐赠将支付分享者及网站服务器和带宽支出。如果您对原创归属及转载有异议,或涉及版权问题,请点击"举报",我们将补齐出处或者删除;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出处。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