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1日,乌兰浩特市人民政府发布《乌兰浩特市水土保持规划(2026—2035年)》(征求意见稿)。
乌兰浩特市水利局编制的《乌兰浩特市水土保持规划(2026—2035年)》以2026年为基准年,近期目标年为2030年,远期目标年为2035年,覆盖全市2353.5km²辖区。规划统筹预防保护、综合治理、监测监管与基础设施能力建设,目标是到2030年水土保持率提升至66%以上,到2035年不低于66.43%。
现状与防治格局
全市现状水土流失面积977.69km²,占土地总面积43.16%,以轻度水力侵蚀和风力侵蚀为主,水力侵蚀集中于北部低山丘陵坡耕地、疏林地及侵蚀沟区域,风力侵蚀分布于南部风沙区。规划构建"一山一廊两区协同"防治格局,将全市划分为北部山地水源涵养与生态维护区、南部丘陵平原土壤保持与综合治理区,依托洮儿河、归流河干支流形成全域生态廊道防护骨架。
治理任务与规模
近期重点治理面积255km²,远期累计330km²。坡耕地治理近期10km²、远期累计25km²,重点实施5°~15°水平梯田和15°~25°坡式梯田建设;侵蚀沟治理近期390条、远期累计600条,推行"一沟一策",沟头防护、谷坊拦蓄、护岸固床与植物措施配套;小流域综合治理近期228km²、远期累计295km²,按"山顶封育造林、山腰坡改梯、沟道谷坊拦沙、山脚水保林经济林"配置;一体化推进水土保持工程近期12km²,探索水土保持生态产品价值转化交易机制。
监测监管与保障
远期规划在葛根庙镇建设监测站点1座,依托遥感与地面核查每年开展全域动态监测,重点区域实施季度专项监测。监管方面落实"三同时"制度,运用卫星遥感、无人机实施"天空地一体化"动态监管,全面推行水土保持信用监管"两单"制度,将生产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咨询服务单位纳入信用评价范围。规划水土保持总投资87635万元,其中近期41005万元、远期46630万元,资金来源以政府投入为主,鼓励社会资本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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