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城市地下空间兼顾人民防空需要设计标准》DB23_T 2821-2021,自2021年04月18日起实施。
本文件确立了城市地下空间兼顾人民防空工程需要设计的术语和定义、缩略语,规定了基本要求及建筑、结构、通风、给排水和电气的设计要求。本文件适用于黑龙江省规划区域内新建、改(扩)建的城市地下空间兼顾人民防空工程(以下简称兼顾人防工程)。本文件不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及城市综合管廊工程。
黑龙江省《城市地下空间兼顾人民防空需要设计标准》DB23/T 2821-2021 是一项地方性标准,旨在规范黑龙江省城市地下空间在设计时兼顾人民防空功能的要求。该标准适用于新建、改(扩)建的城市地下空间兼顾人防工程,不包括城市轨道交通和综合管廊工程。标准涵盖了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符号、基本要求、建筑设计、结构设计、通风设计、给排水设计、电气设计等多个方面,为兼顾人防工程的设计提供了系统性的技术指导和依据。该标准强调了兼顾人防工程在战时与平时功能的结合,同时明确了防护等级、抗力要求、平战转换措施等关键内容,确保工程在不同使用状态下均能满足安全、适用、经济、合理的需求。
本标准适用于黑龙江省规划区域内新建、改(扩)建的城市地下空间兼顾人防工程。
标准规定了甲类和乙类兼顾人防工程在常规武器、核武器、化学武器和生物武器等方面的防护要求,并对防护单元、连通口、平战转换措施等进行了详细规定。
标准对兼顾人防工程的建筑布局、出入口设置、孔口布置、辅助房间配置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强调了结构设计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包括材料选用、构造规定、内力分析和截面设计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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