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18日,松溪县人民政府印发《松溪县“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松政〔2026〕61号。
本规划围绕松溪县“十五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作出系统部署,以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协同推进为主线,统筹美丽城市、美丽乡村、美丽河湖、美丽园区建设,衔接碳排放双控制度与“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成果,明确到2030年碳排放达峰、国省控断面水质稳定Ⅱ类、美丽河湖及美丽城市基本建成等目标。
目标节点与总体格局
到2030年全面实施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碳排放总量在2030年前达峰,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展望2035年,重点领域基本实现深度脱碳,能源和水资源利用效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规划构建“一带两屏多廊多节点”生态保护格局,主动融入环武夷山国家公园保护发展带,巩固拓展“四个全域”生态建设目标。
产业、能源与交通转型
构建“1121X”绿色生态产业集群,推动新型轻纺、食品加工、林产工业、机械制造等重点行业绿色制造体系建设,争创“以竹代塑”应用推广基地。削减非电力用煤,淘汰分散高污染燃料小锅炉及2蒸吨/小时以下燃生物质锅炉,推进龙头山风力发电、平坑抽水蓄能电站建设。货物运输推进“公转铁”,基本淘汰国四及以下货车和国二及以下工程机械,新增新能源公交车辆占比不低于90%。
生态屏障与河湖治理
严守自然生态空间,推进白马山、来龙山等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与勘界立标,实施国家储备林建设、森林抚育10万亩、水土流失综合治理4800公顷。深化“巡河交水”机制,实现来龙水厂、杉溪水厂“双源供水”,推进松溪总氮治理及杉溪、渭田溪流域综合治理,强化松溪河厚唇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栖息地保护。
城乡环境与体制机制
城市层面推广绿色建筑与“三微行动”,建设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和垃圾分类示范片区;乡村层面推进农药化肥减量、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95%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0%以上,推广农村生活垃圾“二次四分法”。深化生态体检“1+N”、“巡山交树”机制,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推广取水贷、竹塑贷等绿色信贷产品,拓展“百年蔗”、九龙大白茶等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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