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20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为贯彻落实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根据《福建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要求,按照因地制宜、被动优先、主动优化的原则,为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促进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改善建筑室内环境,减少建筑碳排放,制定《福建省超低能耗建筑技术导则》。
本导则适用于福建省超低能耗民用建筑的设计、施工、运行和评价。
福建省超低能耗建筑技术导则旨在贯彻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通过提升建筑能效水平,发展适合福建省地域特点的超低能耗建筑。本导则共分为9章,涵盖总则、术语、基本规定、技术指标、设计措施、可再生能源利用、施工质量控制、运行与管理、评价等内容。导则强调以室内环境参数及能效指标为约束性指标,围护结构、能源设备和系统等性能参数为推荐性指标。在设计阶段采用性能化设计方法,结合被动式技术手段降低建筑冷热需求,并通过可再生能源利用平衡建筑能源消耗,同时注重全生命周期的运营管理,确保建筑达到超低能耗标准。
导则明确以“被动优先,主动优化”为原则,优先利用自然条件降低建筑能耗。
强调建筑气密性、围护结构热工性能、高效节能设备的应用以及智能控制系统的重要性。
适用于福建省超低能耗民用建筑的设计、施工、运行和评价,需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
超低能耗建筑应采用性能化设计方法,结合当地气候特征,优化建筑布局、材料选择与设备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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