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指南旨在为福建省既有建筑改造利用中的消防设计疑难问题提供技术指引,推动城市更新。本指南适用于既有民用建筑改造及既有工业建筑合法转为民用建筑的改造工程,不适用于住宅室内装修、临时建筑及历史文化街区等特殊类型。本指南根据改造范围将工程分为外立面改造、内部装修、局部改造和整体改造四类,并明确了建筑功能改变的认定规则。在消防设计标准适用上,本指南确立了“功能改变从严、功能不变不低于原标准”的总体原则,对确实无法执行现行标准的困难情形,允许采取等效技术措施或性能补偿,但不得降低原建造时的消防安全水平。本指南从建筑设计、消防给水、防排烟及消防电气四大领域,针对防火间距、安全疏散、消防设施设置等关键环节,给出了兼顾安全性与可操作性的差异化技术要求,并规定改造前须开展火灾风险和改造可行性评价。
改造分类与标准适用原则
本指南明确界定了改造工程类型,并按改造范围大小、功能是否改变来适用不同标准。外立面改造新增有防火要求的材料须执行现行标准;内部装修主要执行现行内装修规范,其他可适用原标准;局部改造和整体改造中,功能改变时应执行现行标准,确有困难时可适用本指南但不低于原标准,功能不变时宜执行现行标准,确有困难亦不低于原标准。
关键消防设计的技术放宽与底线
本指南为破解既有建筑改造中常见的空间受限难题,给出了一系列有限度的技术放宽。在安全疏散方面,允许在特定条件下共用疏散楼梯,或保留净宽不低于规定值90%的既有楼梯和走道;在消防设施方面,允许局部改造时仅在改造区域内增设相关系统并预留条件;在救援设施方面,允许部分场所的消防车道等适用原标准,或利用符合条件的既有外窗作为消防救援口。同时,本指南坚持对医疗、老年人照料设施、儿童活动及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执行现行标准的底线。
火灾风险与改造可行性评价制度
本指南建立了改造前的安全评价机制,要求建设单位委托具备资质的设计单位,对既有建筑现状是否具备改造技术条件进行评价,并出具明确结论。评价范围覆盖与改造区域相关的整体防火性能,评价报告需详细说明执行现行标准的难点、拟采取的消防技术措施及最终结论,并作为设计资料纳入审查。按规定免于施工图审查的内部装修工程可不开展此项评价。
该指南的发布对于指导福建省既有建筑改造的消防设计与审查工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它为长期困扰业界的“新标准”与“旧建筑”之间的矛盾提供了一套系统化的解决方案,明确了改造工程在何种条件下必须严格执行现行标准,何种条件下可适用原建造时标准或有条件放宽,有效避免了“一刀切”带来的执行困境或安全隐患。该指南将有力推动城市更新行动的实施,通过降低不必要的合规成本和技术壁垒,盘活大量存量的老旧建筑资源,促进建筑功能优化与产业升级。同时,其建立的“火灾风险和改造可行性评价”制度,将消防安全关口前移,从源头识别和管控风险,压实了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的责任。该文作为地方性技术指导文件,其分类施策、刚柔并济的治理思路,也为全国其他地区探索既有建筑改造利用的消防安全管理路径提供了有益的参考范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