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30日,山东省自然资源厅等13厅局《关于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促进矿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鲁自然资字〔2022〕17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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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意见是山东省自然资源厅等13个厅局为贯彻国家战略部署、保障全省能源资源安全而联合出台的指导性文件。本意见围绕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监管—支撑”全链条,提出五方面二十条具体措施,旨在通过实施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推动矿业绿色转型、促进资源集约高效利用、强化信息化监管以及加大科技攻关与人才保障,系统性解决矿业发展中存在的产能释放不足、综合利用水平不高、生态环境压力大等突出问题,最终构建安全、绿色、高效、可持续的矿业高质量发展新格局。
提升资源保障能力与释放合法产能
本意见提出实施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聚焦金、铁、铜、稀土等战略性矿产,加大重点勘查区及矿山深部找矿力度,力求发现和储备一批战略性矿产资源富集区。同时,通过加大矿业权投放力度、推行“净矿”出让、缩短行政审批周期等措施,推动新建和改扩建矿山尽快投产。针对长期停产但合法持证的矿山,本意见要求杜绝“一刀切”式停产限产,积极帮助其安全有序复工复产,以有效释放合法产能。
全面推进绿色勘查开发与生态修复治理
本意见强调将生态环境保护贯穿于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全过程,全面实施绿色勘查标准,高质量推进三级绿色矿山管理体系,打造典型标杆企业。在矿山生态修复治理方面,以济宁市为试点探索露天矿山“采矿终了效果管控”制度,并要求矿山企业严格履行地质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责任,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此外,本意见还着重提出要分类推进现有地热井规范化管理,促进地热清洁能源的合理开发利用。
促进资源综合利用与强化科技人才支撑
本意见要求通过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引导矿山企业提升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和综合利用率,并推动尾矿、废石等固体废弃物在建材生产、井下充填等方面的规模化利用,支持建设无尾无废矿山。同时,本意见聚焦深地资源探测、清洁能源探采等关键领域加强科技攻关,构建产学研协同创新平台体系,并着力培养集聚创新型人才队伍,完善人才奖励激励制度,为矿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核心智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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