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10日,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济南市房屋建筑配套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济建发〔2022〕4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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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2022.08.10-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济南市房屋建筑配套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济建发〔2022〕46号.pdf
本通知面向济南市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红线内通信基础设施建设,覆盖施工图审查、工程施工、竣工验收三个阶段,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会同行政审批、工信及省通信管理局济南市信息通信发展办公室共同推进。核心机制是将通信基础设施建设要求纳入设计方案联合审查并实行告知承诺制,建设投资纳入项目概算统一移交,验收整改未完成不得竣工验收。
建设流程关键控制点
施工图审查阶段由山东省通信管理局济南市信息通信发展办公室把基站、机房、管道、桥架、光交、光缆等指标写入《工程建设项目通信基础设施告知承诺书》,设计单位按规范设计,图审机构把关。施工阶段建设单位将通信投资纳入项目概算作为配套统一移交,施工单位按设计及通信行业标准施工,记录楼面预留、机房、管道、桥架等质量情况。竣工验收阶段由勘察设计单位查验是否达标,问题整改完成前不得通过验收。
监督与惩戒机制
省通信管理局济南市信息通信发展办公室加强抽查核验,对虚假承诺、违反承诺、拒绝整改予以惩戒。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市、区两级行政审批、住建、工信部门按职责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参建各方违法违规行为纳入诚信体系惩戒。
对开发与物业单位的约束
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及相关单位应配合通信专营单位安装运营,不得指定或拒绝专营单位进驻,不得收取进场费、接入费、协调费、分摊费及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费用,不得转售或转租通信基础设施设备。设施建成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拆除、非法侵占、损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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