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DF文档信息
Vip.1
名称:2020.08.10-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向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下放部分市级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济政字〔2020〕67号.pdf

2020年8月10日,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向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下放部分市级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济政字〔2020〕67号。

本市以负面清单方式向自贸试验区济南片区放权:列入《不能行使的市级行政权力事项清单》之外的市级行政权力事项,由片区按工作需要、承接能力和实施条件分步分批承接,赋予片区更大自主发展、改革、创新空间。

赋权方式与承接路径

市政府有关部门依法确定放权事项、具体权限和放权方式。凡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由市级实施的事项及其具体权限,一律以委托方式下放,签订委托书并公告委托内容,由部门监督片区实施行为并对后果承担法律责任。片区管委会按“一次赋权、分批承接”原则,结合发展实际形成用权需求清单,9月20日前确定首批承接事项,向社会公告后组织实施。

承接能力建设

片区管委会需推进承接事项标准化、规范化,逐项制定业务手册、编制服务指南,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办事环节、压缩办事时限。市政府部门在人才、装备、信息系统等方面加大支持,推动“一网通办”和线上线下融合通办。

用章与监管安排

市政府部门按依申请和依职权事项办理需要分别刻制“二号章”,交片区管委会使用。监管采取定期检查、随机抽查、专项评估、满意度调查等方式,对依申请事项逐项制定监管措施,指导片区制定监管细则,确保下放事项接得住、管得好、用得活。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向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下放部分市级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济政字〔2020〕67号第1页
第 1 页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向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下放部分市级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济政字〔2020〕67号第2页
第 2 页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向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下放部分市级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济政字〔2020〕67号第3页
第 3 页
可免费试读【3页/共8页】

下载本地,更方便阅读

免责声明: 本站文档均来自互联网及网友上传分享,本站只负责收集和整理,文档内容版权归原创作者所有,其原创性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仅供个人学习研究,严禁用于商业用途,下载后请于24小时内删除。转载是为传递及宣传国家与地方政府规划、建设与管理等相关政策和经验;本站部分资源采取捐赠下载,本站不以此盈利,所获捐赠将支付分享者及网站服务器和带宽支出。如果您对原创归属及转载有异议,或涉及版权问题,请点击"举报",我们将补齐出处或者删除;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出处。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