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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2020.08.21-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不再实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备案的通告》.pdf

2020年8月21日,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关于不再实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备案的通告》,共计5件。

济南市近年分批取消建设工程领域多项审批备案事项,覆盖消防设计审查备案、招标备案、施工图审查结果备案、建筑节能认可和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改革依据包括《消防法》、住建部与应急管理部移交承接文件、省人大地方性法规修改决定及“三级十同”事项清理要求,核心逻辑是消防设计审查并入施工图审查、未纳入省级事项管理系统的一律停止办理、法规修改后对应事项即时取消。

消防设计审查并入施工图审查

自2019年8月13日起,不再单独实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备案,消防设计审查合并纳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环节,建设单位无需就消防设计另行办理备案手续。

招标备案与施工图审查结果备案取消

“建设工程招标备案”因未列入山东省政务服务事项动态管理系统,自2020年7月13日起停止办理。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结果备案(事项编码3701001002103)作为其他权力事项,依据省人大常委会对《山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的修改,自2019年9月30日起不再实施。

建筑节能认可与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取消

依据2020年7月24日省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修改决定,建筑节能认可事项即日起取消,认可文件不再作为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必备材料;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等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同步取消。

上述事项取消后,相关建设单位应按调整后的审批流程办理手续,原备案或审查文件不再作为后续环节的前置条件。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不再实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备案的通告》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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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不再实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备案的通告》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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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不再实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备案的通告》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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