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30日,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整改转变作风进一步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效能的通知》鲁自然资字〔2021〕5号。
本通知针对《问政山东》曝光的四类问题——历史遗留问题化解慢、查询证明无电子印章、强制公证、窗口作风不实——要求各地迅速整改并建立长效机制。核心要求是:属地管理、部门联动、分类处置历史遗留问题;严格执行不动产登记法规,取消无依据材料和强制公证;完善“一网通办”平台功能;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效能。
化解历史遗留问题:属地负责,分类处置
各地须贯彻自然资发〔2021〕1号及鲁自然资规〔2019〕3号、〔2020〕3号文件,坚持“尊重历史、照顾现实、信守承诺、完善手续”原则,落实属地管理主体责任,部门联动,明确化解责任。推行“数字赋能”,排查摸底、建立台账、精准调度,一地一策、一企一策,分类处置、对账销号,完善用地、规划、竣工验收、税费缴纳等手续后依法办理登记。德州市须对《问政山东》反映问题专班负责、责任到人,查清性质原因,明确化解路径和时限,尽快依法办证。
严禁强制公证:立即整改,追责到人
各地须执行《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减材料、减环节、优流程、提效率,不得收取无法律法规依据的申请材料,不得设置无依据的前置审查环节,除法律法规规定外不得强制要求继承(受遗赠)转移不动产公证。淄博、烟台、菏泽等地须立即整改,依法办理非公证继承业务。各登记机构全面自查,取消强制公证。健全法治工作室,配备问询室及设备,引进专业人才。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律师见证或政府购买公证服务。今后再发现强制公证,追究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责任。
完善“一网通办”:电子印章,3月底前到位
省厅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技术方案,统筹协调全省16市、136县(市、区)、191个登记大厅,开发数据接口,加快不动产登记查询电子印章制证,力争3月底前实现全省“一网通办”查询证明有印章、无障碍。加强平台运维管理,听取群众和业务人员意见,推进功能扩展升级,扩大上线业务类型。
转变作风:首问负责,擦亮窗口
针对政策业务不熟、工作方法简单、推诿扯皮等问题,各地须强化为民服务理念,纠治“四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落实首问负责制,开展微笑服务、精准服务。打造“忠、正、专、严、实、清”的不动产登记专业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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