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箱型轻钢结构房屋第1部分:可拆装式》GB/T37260.1-2018,自2019年11月1日起实施。
GB/T 37260.1—2018 针对可拆装式箱型轻钢结构房屋,规定了从术语定义、规格标记到材料构件、工艺性能、试验检验及储运的全链条技术要求。适用对象为具备建筑使用功能、可独立使用或作为组合模块的房屋,核心在于以标准化手段保障其多次拆装后的结构安全与使用性能。
三种单体形态界定产品边界
标准将产品划分为使用单体、打包单体与运输单体:使用单体由顶部总成、底部总成经立柱连接并装轻质墙板构成;打包单体以打包立柱和挡板围合,用于储存自身部品部件;多个打包单体经角件堆叠栓固后形成运输单体。三者分别对应使用、仓储与运输环节,构成产品全生命周期的基本单元。
材料与结构性能的量化约束
结构用钢力学性能不低于 Q235,焊接角件不低于 Q345B;边框梁、立柱、叉槽壁厚不小于 3 mm,次梁不小于 1.5 mm,焊接角件不小于 4 mm。立柱紧固件不低于 8.8 级,其余不低于 4.8 级。使用单体内部净高不宜小于 2500 mm。结构性能方面,纵向 4 kN 水平荷载和横向 8 kN 水平荷载下顶部侧移均不超过高度的 1/400;底部满跨 2.0 kN/m² 竖向均布荷载与顶部 180 kN 集中荷载下,立柱和边框梁须满足承载能力极限状态。
工艺质量与验收控制
涂装除锈达 Sa2 级,镀锌基材干膜总厚不低于 60 μm,非镀锌基材不低于 90 μm,漆膜附着力不低于Ⅱ级。给水管道在 0.6 MPa 下恒压 1 h 压降不大于 0.05 MPa,排水管道灌水 15 min 无渗漏;电气回路绝缘电阻不小于 0.5 MΩ,连续试运行 8 h 无故障。出厂检验涵盖涂装、焊接、给排水、防水抗渗和电气五项,型式检验每两年一次,抽样比例不低于 1%。
运输与贮存要求
运输单体应符合公路运输规定,高度不宜超过 2 896 mm;船舶运输堆码不超过三层。运输单体须四角吊举,吊索与水平面夹角宜为 60°,不得叉举。打包单体与运输单体应贮存于干燥通风、无腐蚀场所,避免受潮、雨淋和挤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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