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2日,安徽省自然资源厅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决策部署,健全完善安徽省国土空间规划技术标准体系,指导安徽省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制定了《安徽省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规程(试行)》。
本文件规定了安徽省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编制原则、工作流程、规划主要内容和成果要求等。本文件适用于安徽省行政区域内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市、县中心城区城镇开发边界外的街道办事处,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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