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2日,安徽省自然资源厅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决策部署,健全完善安徽省国土空间规划技术标准体系,指导安徽省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制定了《安徽省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规程(试行)》。
本文件规定了安徽省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编制原则、工作流程、规划主要内容和成果要求等。本文件适用于安徽省行政区域内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市、县中心城区城镇开发边界外的街道办事处,可参照执行。
安徽省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规程(2022年11月版)是一部系统规范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性文件。该规程明确了规划的范围、原则、工作流程、主要内容和成果要求,适用于安徽省行政区域内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规程提出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应立足于上位规划,细化落实,统筹城乡发展,强化生态保护,优化空间格局,提升乡村品质。同时,规程还规定了规划编制的具体步骤,包括准备阶段、调研分析、专题研究、方案编制、论证与审批等,并对规划内容进行了详细分类,如自然资源保护、村庄布局优化、交通与基础设施建设、历史文化保护等,确保规划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
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是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细化落实,是对乡镇行政区内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利用、修复作出的综合部署和具体安排,是编制乡镇国土空间详细规划(村庄规划)和开展各类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的基本依据。
规程明确了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工作流程,包括准备工作、规划编制和规划审批三个主要阶段。在准备阶段,需夯实数据基础、开展全面调研、加强衔接分析;在规划编制阶段,需开展专题研究、编制规划方案、进行方案论证;在规划审批阶段,需推进公众参与、按程序报批、数据库汇交和成果公告。
规划内容涵盖发展定位与目标、国土空间总体格局、自然资源保护与利用、村庄布局优化、国土空间支撑体系、生态修复与国土综合整治、历史文化保护与特色风貌塑造、乡镇政府驻地规划、规划传导、实施与保障等方面,强调生态优先、节约集约,注重城乡融合发展,突出地方特色,提升乡村宜居性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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