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13日,山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山西省“十五五”现代化应急体系建设和消防事业发展规划》晋政发〔2026〕16号。
本规划部署“十五五”期间山西应急体系与消防事业发展,围绕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这一主线,一体提升减灾预防、抗灾设防、救灾保障能力,明确两个阶段目标:到规划末期应急管理和消防治理体系与能力现代化取得明显进展,再经五年建成与基本实现现代化相适应的应急体系。规划覆盖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消防、应急救援和基层应急等板块,以体制机制改革、源头风险管控、力量建设和综合保障为支撑。
体制机制与事前预防
本规划着力完善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应急管理体制,建强省市县应急指挥部并推动向乡镇(街道)延伸,推行应急管理与消防部门常态化联合值守,健全灾害事故信息获取、研判、核报、复盘机制。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消防安全责任制,执行“三管三必须”实施细则与“五项工作机制”;同步推进突发事件应对、危险化学品安全、防震减灾、气象灾害防御、森林草原防灭火等地方立法,聚焦储能电站、充电基础设施、新能源汽车等锂电场景制定地方标准,并以“一案双罚”、联合惩戒、行刑纪衔接和“综合查一次”等方式强化执法。
安全生产与灾害防治
针对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工贸、消防、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城镇燃气、特种设备、民用爆炸物品及电竞酒店、气膜馆、人工智能、无人机等新兴领域分类施策。煤矿落实统筹煤炭行业发展和安全新规十七条及矿山安全“八条硬措施”,严打隐蔽工作面、安全监控造假、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等行为;非煤矿山推进“三个一批”整治整合,尾矿库执行“只减不增”;消防紧盯大型商业综合体、医院、学校、养老机构、“三合一”经营性自建房等场所,整治违规动火和占堵生命通道。自然灾害防治覆盖水旱、地震、地质、森林草原火灾、气象五类灾种,健全分级监测预警网络,将安全韧性要求纳入国土空间规划衔接,推进“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和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
救援力量与支撑保障
建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提升高层建筑、地下、化工、新能源、地震、山岳、水域等全灾种救援能力,推进省市县灭火救援专业攻坚队和政府企业专职消防队建设,并在长治建设省级区域应急救援中心、在太原建设国家消防救援局山西机动队。同步推进智慧应急建设,构建“省级统筹—技术赋能—基层执行”决策支撑体系,探索垂直大模型、通用大模型应用,建设煤炭行业国家人工智能应用中试基地。预案、物资、避难场所和灾后救助机制同步完善,健全省市县乡村五级应急物资储备网络,将受灾人员基本生活有效救助时间缩短至小时级,并在太原、大同、晋城、运城改建省级应急避难场所。
基层基础与实施保障
推动县(市、区)整合安全生产监管、消防、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职责统一归口应急管理部门,乡镇(街道)明确内设机构、村(社区)明确专人,因地制宜推行应消合一、队站一体机制,建设乡镇(街道)应消一体综合救援站,并将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向基层延伸、建立风险隐患“一张图”。省应急管理厅牵头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责任主体、时间节点和阶段目标,各地及省安全生产委员会、省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加强规划与年度工作计划衔接,实施半年度监测调度并组织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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