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生态修复技术指南第4部分:海草床生态修复》GB/T41339.4-2023,自2023年12月1日起实施。
本部分针对退化、受损或破坏的海草床生态系统,规定了从分析诊断、方案制定到方案实施与修复技术的全流程指导,核心是回答"在哪修、怎么修、修成什么样、修完怎么管"四个问题,适用于我国各类海草床生态修复工程的设计与实施。
修复前的诊断与选址
修复工作以资料收集和实地踏勘起步,踏勘涵盖海草群落、生态环境、敏感目标、人为干扰及灾害风险五类要素。选址要求水体交换良好、水质优良,避开人类活动频繁和污染物超标海域,优先选择海湾或有礁坪保护的水域。基线调查需覆盖修复区、对照区及可能影响区域,海草物种组成和分布面积在温带海域于6至8月调查、热带-亚热带海域于4至8月调查,茎枝密度和生物量等参数每季度调查一次。退化程度按5年以上面积下降幅度分为三级:10%至30%为轻度、30%至60%为中度、60%以上为重度,分级结果直接决定后续修复策略的选取。
修复目标与方案制定
修复目标须可量化、可考核,涵盖干扰因素消除情况、植株移植和种子种植总量,以及修复后海草群落的分布面积、覆盖度、茎枝密度和生物量等指标。方案制定要求选择本地海草物种且优先多物种搭配,植株和种子采集须尽量减小对供体海草床的影响。管理措施与技术措施并行:前者包括建立自然保护地、控制捕捞与养殖强度、减少污水排放等;后者依据退化程度和物种特性,从生境改良、移植修复法和种子修复法中选取。
三类修复技术的适用条件
生境改良适用于原生境已改变或局部丧失、无法直接移植或播种的情形,手段包括底质整治、清除入侵植物(如米草)、拆除养殖设施和阻水堤坝、构建水下防波堤降低流速等。移植修复法适用范围最广,草块移植单元面积控制在0.01至0.1平方米,采集间隔大于1米;鳗草移植密度大于40000株每公顷,日本鳗草和卵叶喜盐草大于80000株每公顷;温带海域鳗草移植窗口为4至5月或9至10月。种子修复法适用于鳗草、日本鳗草及川蔓草属等种子产量高、易收集和存储的物种,单位面积种子采集强度不宜高于种子产量的10%,鳗草和日本鳗草种植密度大于100000粒每公顷;海菖蒲、泰来草等种子产量低或不耐存储的物种则以移植修复法为主、种子修复法为辅。
实施监管与适应性管理
施工过程须清理垃圾和临时构建物,保全工程范围内保存较好的海草床斑块,技术不成熟时先开展小规模试验。管护阶段定期巡查并控制破坏性渔业活动,对照基线或对照区检查修复效果;管护持续至修复目标实现,过程中根据监测评估结果适应性地调整修复方案和工程措施,相关方案、管理和技术文件须及时立卷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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