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13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为贯彻执行煤炭工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落实高质量发展理念,推进井工煤矿智能化和绿色开采,推广应用煤炭工业地下开采的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确保安全生产和资源合理开采,促进安全高效矿井建设,提高井工煤矿经济效益,实现矿井节能、环保和建设现代化,保持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制定《煤炭工业矿井设计标准》(征求意见稿)。
本标准适用于设计生产能力0.30Mt/a及以上的新建、改建及扩建的煤炭工业矿井的初步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和设计。煤炭工业矿井初步可行性研究和可行性研究,应根据矿井资源条件、外部建设条件、矿区总体规划、目标市场需求、拟采取的开采技术与装备条件、资金筹措及投资效果等,全面分析研究矿井建设的必要性、可行性、合理性。煤炭工业矿井设计应体现“安全、高效、智能、绿色”的原则,因地制宜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