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5月19日,太原市人民政府印发并政发〔2026〕8号《太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
本规划锚定2030年国家区域中心城市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围绕转型发展、扩大内需、空间优化、文化强市、民生改善、绿色转型、安全发展七条主线,明确“十五五”时期主要目标和重大举措。规划以新质生产力培育为主线,以“一核双擎多板块”空间布局和“链镇区”平台体系为支撑,设定高新技术企业达3000家、制造业占比持续提升、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稳定在70%以上等约束性指标。
产业转型与创新驱动
坚持工业立市、制造强市,推动钢铁、焦化、建材等传统产业焕新升级,钢铁领域先进工艺装备产能占比达100%,食醋全产业链实现产值产量“双百亿”。打造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电子信息、新能源四个千亿级产业集群,培育生物医药、低空经济、商业航天等潜力产业。做强“煤基能谷”和“数智硅谷”,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强度超过全国平均水平,高新技术企业达到3000家,累计实施研发攻关项目500项以上、科技成果转化突破2000项。
城市空间与城乡融合
优化“一核双擎多板块”布局,做强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南引擎和中北高新区北引擎,推进“一湖一城、两站四区”八大核心板块更新改造。建设现代化人民城市,建成区道路网密度达8.15公里/平方公里,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3.64平方米,建成区80%以上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提升太原晋中同城化水平,推动太原都市圈“四圈联动”,引领山西中部城市群高质量发展。推进乡村全面振兴,高标准农田面积达65万亩,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54.33万亩。
民生福祉与绿色转型
构建高质量稳就业促增收体系,城镇新增就业累计40万人以上,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同步。构建全龄友好型人口服务体系,实现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打造“15分钟托育服务圈”。推进国家碳达峰试点城市建设,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重保持100%,装配式建筑占比达45%。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稳定在70%以上,国考汾河断面水质稳定达标,森林覆盖率和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进一步提高。
规划实施与保障
严格落实规划实施主体责任,建立储备、前期、在建项目“三个清单”,对重大工程项目优先保障规划选址、土地供应、用水用能、资金安排等要素。开展动态监测、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中期评估情况提请市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健全规划实施监测评估机制,需要调整时由市政府提出方案报市人大常委会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