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12日,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山西省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为统一全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
印发《山西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暂行规定》晋自然资发〔2022〕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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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2022.12.12-山西省自然资源厅 山西省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山西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暂行规定》晋自然资发〔2022〕38号.pdf
本规定旨在统一规范全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行为,确保交易公开、公平、公正。本规定明确了以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网上交易流程与管理要求,适用于山西省行政区域内所有相关出让活动。本规定强调,全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律实行“净地”出让,商服用地和商品住宅用地全部纳入网上交易。本规定对交易系统的统一管理、公告发布、竞买申请、竞价规则、成交确认、应急处置及违约追责等环节作出系统性安排,构建了从入口到出口的全链条监管机制,以维护国家权益和权利人合法权益。
交易基本规则与适用范围
本规定明确,全省商服用地和商品住宅用地须全部通过网上交易系统以拍卖或挂牌方式出让,且拟出让土地必须达到权利清晰、补偿安置到位、无法律经济纠纷的“净地”条件。境内外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和自然人在符合公告资格条件的前提下均可参与竞买,出让公告中不得设定影响公平竞争的限制性条件。
网上竞价程序与成交确认
网上交易分为公告发布、竞买申请、网上竞价、资格审核、成交确认和结果公示等程序。拍卖和挂牌均实行限时竞价、递增报价方式,每轮竞价时限为4分钟,以报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为竞得人。竞得人须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交资料进行资格后审,审核通过后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在规定时限内签订出让合同。
应急处置与责任追究
针对系统故障、不可抗力等情形,本规定设置了交易中止与终止机制,明确中止原因消除后应及时恢复交易。同时,对竞买人串通报价、弄虚作假、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或出让合同等行为,将取消其资格、不予退还保证金,并列入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依法追究赔偿责任。相关工作人员如有违法违规行为,亦应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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