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14日,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为规范吉林省绿色建筑设计文件编制工作,保证绿色建筑设计文件的质量和深度,制定《吉林省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导则》(送审稿)。
本导则面向吉林省既有民用建筑及工业建筑改造为民用建筑的绿色改造设计,围绕安全、节能、低碳、宜居四条主线,按诊断评估、改造策划、专业设计的流程给出技术管控要求。适用于严寒气候条件下的存量建筑,历史文化建筑的绿色改造须同时符合保护规定,改造不得降低原有安全性、耐久性与抗灾性能。
先诊断后改造,安全是前置条件
改造前须采用现场查勘、检测、软件模拟等方法,对场地与室外环境、建筑与室内环境、结构与材料、暖通空调、给排水、电气与智能化系统逐项诊断,成果作为设计输入。涉及改造的主体结构应进行安全性与抗震鉴定,非主体结构应作改造安全性评价;经可靠性鉴定不达标者须先加固。诊断遵循安全优先、因地制宜、经济合理原则,资料不全时以现场查勘、检测、测绘补充。
改造策划:目标分解与技术比选
在诊断结论基础上编制改造策划书,明确总体目标与分项目标、技术路线、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总体目标涵盖节能降碳、环境改善、功能提升、安全保障,分项目标落到场地环境、围护结构、暖通空调、给排水、电气、智能化各专业。技术比选覆盖可行性、节能效果、维护便利性、使用寿命与成本效益,优先处理结构安全、消防安全、人身健康及基本使用功能,优先采用被动式节能技术,并充分挖掘现有设备潜力,不适宜继续使用时再作局部或整体改造。
分专业改造要点
场地与环境保留原有大树和主要乔木,推行复层绿化、透水铺装与绿色雨水基础设施,改造后综合径流系数不应大于改造前,室外吸烟区距建筑出入口、新风进气口及儿童老人活动场地不少于8m,幼儿园、学校、医院不得设置。围护结构热工性能应符合《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 55015及地方节能72%、75%标准,保留既有立面时宜用外墙内保温并作结露验算。结构设计以不改变原有结构体系为原则,加装电梯须符合《吉林省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技术导则》。暖通空调改造后冷热负荷按GB 50736重新计算,冷热源优先选用浅层地热能、空气能、太阳能,并设辅助冷热源。给排水更换节水器具用水效率等级不低于2级,非传统水源严禁与生活饮用水管道连接。电气改造中配电变压器能效不低于2级,建筑面积大于5000m²的公共建筑应设建筑能耗监测系统。
实施与解释
本导则由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节能与科技处负责管理,吉林省建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解释,执行中的意见与建议反馈至该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