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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2026.10.13-吉林省历史建筑数字化测绘技术导则.pdf

2026年10月13日,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起草《吉林省历史建筑数字化测绘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

本导则面向吉林省历史建筑数字化测绘的全流程,规定了基础信息与测绘信息采集、处理、成图、建模、成果质检与归档的技术要求,适用于历史建筑数字化工作,传统风貌建筑及其他保护性建构筑物可参照执行。核心是把“一建一档”、分级测绘、多源数据融合与统一时空基准贯穿始终,非接触式测量手段优先。

分级测绘与精度控制

数字化分Ⅰ、Ⅱ、Ⅲ三级:Ⅰ级面向全面修缮、抢救性加固与数字化复原,须全面记录信息;Ⅱ级服务常规修缮、外立面整治与病害普查;Ⅲ级满足建档入库与风貌管控。各级对应不同测绘内容、成果形式与精度指标,测绘方案据此选择三维激光扫描、倾斜摄影、贴近摄影等手段。

数据采集与融合建模

采集以空天地一体、多源融合为路径。架站式扫描相邻测站重合率优于30%,闭合线路测站不宜大于10站,同名点拼接中误差优于±5mm;手持式设备相对精度宜优于5mm并集成SLAM。倾斜摄影垂直影像航向重叠度70%~80%,贴近摄影GSD优于10mm、精细化建模优于5mm。三维高斯泼溅模型建筑本体几何检测中误差不大于50mm,成果分展示级与辅助测量级。融合以激光点云为几何基准,整体与细部两级组织,配准检查点中误差须符合精度指标。

成果编绘、质检与归档

测绘图按“编号-名称-图纸内容”命名,依次编绘平面、立面、剖面与详图,可依数字剖面图像绘制,但须先解读构件边界、判断变形,不得简单描摹。成果执行“二级检查、一级验收”,内业全数检查、外业抽样不低于20%。点云、实景三维模型、高斯泼溅成果分别按e57/las/ply、osgb/obj、PLY/LCC/3DTiles等格式提交,每栋建筑点云与图纸各存为独立文件并按统一命名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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