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18日,浙江省自然保护联合会发布团体标准《名山公园规范化建设标准(报批稿)》。
本标准规定了名山公园规范化建设的建设原则、基础调查、规划引导、设施体系、产业引导、共建共享、评估与应用等内容。本标准适用于名山公园建设。
本标准面向名山公园建设全流程,界定中心区与辐射区、入口社区与毗邻社区的空间关系,围绕基础调查、规划引导、设施体系、产业引导、共建共享和评估应用提出规范化要求,并以负面清单守住保护底线。
名山公园依托自然保护地,由中心区与辐射区共同构成协同发展区域;辐射区按紧密程度分为入口社区和毗邻社区,并可培育融合发展优势社区。建设以自然保护地规划为基础,与国土空间规划、村庄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衔接,统筹中心区与辐射区的空间组织、功能配置和项目时序,纳入法定规划确保落实。中心区突出资源保护,辐射区承接服务配套、社区发展和价值转化。
设施体系涵盖交通、服务、标识、管理及给水排水供电通信环卫等,强调布局一体、社区优先、绿色营建,优先利用现有设施和存量空间。服务设施分综合服务、社区共享、产业配套三类,兼顾居民与游客。产业重点引导森林康养、生态旅游、乡村休闲、林下经济、自然教育、文化体验和低影响户外活动,中心区以保护、展示、科普为主,辐射区承接住宿餐饮、康养休闲、文创消费等,并通过村企合作、集体运营、共富工坊等方式完善利益联结。
建立政府统筹、部门联动、镇村参与、社会协同的组织架构,配套议事协商、项目协调和重大事项会商机制;涉及辐射区整体联动事项,由属地政府会同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统筹。评估围绕目标任务、设施体系、产业带动、共建共享等展开,中心区按自然保护地现行标准评估,结果提交主管部门并用于整改优化和动态调整。负面清单对生态敏感区、重要生境、景观视廊、历史遗存等作出禁止或限制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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