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23日,广州市水务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水土保持规划修编(2024-2035年)的通知》穗水水利〔2025〕6号。
本规划修编以2023年为基准年,近期目标年为2030年、远期至2035年,覆盖广州市全域7434.40平方公里。修编的核心动因是原规划基础数据陈旧、目标值体系不完整、监管要求与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需求已发生较大变化。规划以“水土保持率”和“生态清洁小流域”为核心指标,划定分区防治布局,明确预防保护、综合治理、监测和监管四类任务,是今后一段时期全市水土保持工作的主要依据。
分区布局与防治重点
全市划为北部山地丘陵水源涵养生态维护区、中部低山微丘土壤保持水源涵养区、中部沿江平原人居环境水质维护区、南部冲积平原人居环境水质维护区四个分区。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保留从化区良口镇及吕田镇;重点治理区保留从化区鳌头镇及花都区花东镇,新增从化区温泉镇和增城区派潭镇。经定量计算与定性分析,全市均界定为水土流失易发区。
目标指标与治理任务
到2030年,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00平方公里,建成31条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保持率达到96.00%;到2035年,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50平方公里,建成59条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保持率达到96.36%。全市现有水土流失面积337.62平方公里,占行政区总面积的4.54%,2018年至2023年面积和强度均呈下降趋势,2023年水土保持率为95.46%。
监管体系与预防保护
本规划要求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抽查比例每年不少于当年审批数量的30%,验收报备项目核查比例不少于30%,在建项目每年全覆盖检查一次。全面实施水土保持信用评价,推进遥感监管常态化,探索人为水土流失定量化、智慧化监管。预防保护以封育保护、林相改造和管理措施为主,重点覆盖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和生态功能区,其中饮用水源保护区面积约550.53平方公里。
投资匡算
近期投资7.03亿元,远期总投资12.21亿元,包括预防保护1.72亿元、综合治理7.70亿元、水土保持监测1.11亿元、综合监管1.68亿元。投资匡算不作为项目立项依据,项目预算以财政局批复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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