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河道治理工程浆砌石施工技术规范》DB15/T4515-2026,自2026年10月10日起实施。
本文件为内蒙古自治区河道治理工程浆砌石施工的地方技术标准,规定墙式与坡式防护结构(含齿墙)的材料选用、施工工艺、质量控制与检测、质量标准。适用于此类防护结构施工,覆盖原材料、砂浆制备、砌筑、勾缝、低温与安全施工、检测验收全链条,并以三个规范性附录给出勾缝、伸缩缝及整体工程的验收标准。
原材料与砂浆控制指标
石料须质地坚硬、耐风化抗侵蚀,毛石最小边长宜大于30 cm、单块重量宜大于25 kg、饱和抗压强度大于30 MPa;一般部位软化系数不低于0.75,常年浸水部位不低于0.80。水泥严禁受潮结块或过期,储存超3个月须复检。砂浆强度等级设计无要求时不低于M10、抗冻不低于F50,表观密度不小于1900 kg/m³,稠度30 mm~50 mm,保水率不小于80%。现场机械搅拌,拌和时间不少于120 s,掺外加剂和粉煤灰时不少于180 s,拌成后3 h内用完,气温超30 ℃时2 h内用完。
砌筑工艺与构造要求
墙式结构与坡式结构均采用座浆法砌筑,禁用先摆碎石后灌浆。毛石砌体叠砌面粘灰面积不小于80%,座浆厚度宜30 mm~50 mm,上下层错缝不小于80 mm,拉结石同皮中距不宜大于2 m,每日砌筑高度不宜大于1.2 m,砂浆达2.5 MPa后方可续砌。基础机械开挖至设计标高以上200 mm~300 mm时改人工清底。墙后回填须待砌体强度达设计强度75%以上,分层松铺厚度宜300 mm。砌体完工后12 h~18 h内洒水养护,养护期不少于14 d。
低温与安全施工
日平均气温连续5 d稳定在5 ℃以下或最低气温连续5 d稳定在-3 ℃以下时采取冬期措施,日平均气温-15 ℃以下不宜施工,砂浆拌合温度不低于5 ℃,砌体表面保温且不得直接洒水。距坑槽沟边沿2 m以内不堆料,2 m以外堆放高度不大于1.5 m;交叉作业须设防护围栏。
质量检测与验收
水泥同厂家同规格首检或连续使用6个月检验一次,袋装200 t、散装500 t为一批;砂浆用砂同料源每400 m³或600 t为一批;石料按同料源每5000 m³~10000 m³为一批。砂浆每班每台搅拌机至少抽检一次。质量验收分主控项目与一般项目,分别按附录A、B、C执行。
下载本地,更方便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