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工建筑物水下修复技术规范》NB/T11669-2024,自2025年03月24日起实施。
本规范针对水工建筑物水下修复无统一技术依据的问题,规定了检测评估、材料选用、裂缝与结构修复、空腔孔洞处理、金属结构修复及职业健康环保等全流程技术要求,自2025年3月24日实施。适用于水面以下、有水环境中的建(构)筑物缺陷修复,修复方案需综合评估后确定,并遵循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生态环保、经济适用原则。
检测评估先行,区分常规与专项
水下检测分常规检测与专项检测。常规检测侧重发现外观质量与运行状况问题,专项检测针对已发现缺陷查明部位、数量、缝宽、缝深、走向及渗漏类型等。检测成果经综合分析后给出暂不处理、适时处理或立即处理三类结论,并据此制定修复方案。混凝土裂缝检测宜采用水下探摸、摄像辅助塞尺、高分辨图像声纳等;空腔与孔洞需综合钻探、物探、水文地质试验查明。
材料按缺陷类型比选,关键指标明确
修复材料涵盖水下不分散混凝土与砂浆、水下环氧砂浆或混凝土、水下环氧树脂或聚氨酯灌浆材料、水下环氧或聚酯树脂涂料、土工膜、橡胶保护盖片、高塑性填料、柔性碳纤维复合塑性板材、水下密封剂、水下胶粘剂与锚固胶等十二类。材料须与基层混凝土、岩体、金属结构性能相适应,进场需检查检测报告与合格证,施工前做配合比试验。涂层与基层粘结强度不应小于1.5MPa,防渗面板与原混凝土粘结强度不应小于1.0MPa。
分类型修复,六法与组合并用
裂缝处理可选用水下涂层法、粘贴法、凿槽刚性或柔性材料嵌填法、防渗面板法、灌浆法六种,可单用或组合。涂层涂刷向两侧各扩展10~15cm;粘贴搭接长度不宜小于15cm;凿槽刚性材料充填时槽宽深不宜小于10cm。水下混凝土结构修复适用浇筑法、植筋法、粘贴法、嵌填法、水泥灌浆法、化学灌浆法及切割法,宜在枯水期进行。空腔与孔洞处理遵循“先封闭,后密实,再加强”,可选用充填法、模袋灌浆法、钢管排桩与模袋灌浆组合法、水泥灌浆法、化学灌浆法。金属结构修复采用水下切割法、焊接法和打磨清理法;一类、二类焊缝焊接前须做验证性焊接试验。
施工条件与安全环保约束
潜水作业能见度不宜小于1m,水温宜为5℃~30℃,流速不宜大于0.5m/s。水下焊接切割须采用直流电源,设备绝缘电阻不得小于1MΩ。作业水深大于24m时应配备双路气源和潜水减压舱。施工单位须具备相应资质,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废液废料集中无害化处理,不得污染环境。质量检查以施工过程记录与检查结果综合评定,检查部位结合异常分析、不利因素及随机原则选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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