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工程移民安置规划编制规程》NB/T35070-2024,自2024年11月24日起实施。
本规程替代NB/T 35070—2015,将原"规划报告编制规程"更名为"移民安置规划编制规程",定位调整为服务省级移民管理机构行政审批及信息公开的政策性文件,技术性支撑内容另行编制设计报告。编制应依据规划大纲、在移民安置规划设计报告基础上完成,涉及两个以上省级行政区域的项目须分省编制,内容宜以县为单元表述,小型工程或移民任务简单的项目可简化编制。
结构调整
新增"规划大纲主要成果"章,将原分散于各章的建設征地处理范围及实物指标、农村移民安置规划方案、城镇处理方案、专业项目处理方案等内容统一纳入;新增"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处理"章,从原"专业项目处理"中析出企事业单位内容;新增"项目用地"章,纳入原"征用土地复垦及耕地占补平衡"相关内容,要求分析节约集约用地、用地性质、用地构成及转用,并说明耕地占补平衡与临时用地复垦方案。删除"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移民生产生活水平预测"两章,相关内容并入分类项目设计。
分类规划设计
农村移民安置分生产安置与搬迁安置,生产安置覆盖农业安置、逐年货币补偿、复合安置、自行安置等方式,搬迁安置分集中与分散两类,集中安置需明确新址条件、规模布局、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防灾减灾及新址建设费用。城镇处理分迁建与搬迁,迁建需含新址工程地质、场地规划、竖向规划、土石方与防护工程及基础设施设计。专业项目按交通运输、水电水利、防护、电力、电信与广播电视、文物古迹及英雄烈士纪念设施、矿产资源及其他七类分别规定设计深度。水库库底清理分一般清理与专项清理。
概算与实施
补偿费用概算按项目划分与费用构成、概算工程量、费用项目单价和计费标准、补偿费用四节编制,区分补偿补助费用、工程建设费用、独立费用与预备费,单价可依政策确定或分析测算。实施组织设计需明确控制性项目与枢纽工程筹建、截流、蓄水等节点衔接,编制总体进度计划及分年度进度、费用计划。其他章涵盖听取和征求意见、水库水域开发利用、后期扶持措施,后期扶持需明确范围、方式、标准、期限。附录A规定规划编制目录。
下载本地,更方便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