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执行国家有关节约能源、保护生态环境,应对气候变化的法律、法规,落实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推动可再生能源利用,大幅度降低居住建筑的供暖、制冷能耗及建筑物总能耗,显著改善居住建筑的室内环境,制定辽宁省沈阳市《超低能耗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DB2101/T 0048-2022,自2022年5月29日起实施。
本标准适用于沈阳市新建、改建和扩建的超低能耗居住建筑的节能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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