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农村户厕使用维护规范》DB21/T3849-2023,自2023年11月30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农村卫生户厕使用维护的基本要求、使用、维护及应急处置。本文件适用于农村三格式、双坑交替式、集中下水道收集式、双瓮(双格)式户厕运行维护,其它类型农村卫生户厕运行维护可参照执行。
本规范立足辽宁省农村户厕运行维护的实际需求,系统规定了三格式、双坑交替式、集中下水道收集式及双瓮(双格)式等四类主要户厕的使用、维护与应急处置要求。本规范从基本要求入手,明确了户厕启用前应向用户提供使用说明并做好指导,强调冬季防冻保温、粪污无害化处理及厕屋日常清洁等共性原则。针对不同类型户厕,本规范分别细化了粪污停留时间、池体注水启用的操作要点、盖板密闭、排气管定期检查以及坐便稳固性等使用规范。在维护方面,本规范涵盖了年度检查、化粪池绿化管护、冬季防冻设施检查等日常维护内容,并对粪便清掏作业的安全措施、人员防护、清掏时机与方法、清掏后处置及就地资源化利用作出了具体规定。此外,本规范还制定了化粪池渗漏、坍塌、粪污外泄及极端天气等突发情况的应急处置措施,为农村户厕的安全稳定运行提供了全流程技术支撑。
本规范对四类户厕的使用要求进行了分类说明。三格式户厕强调粪污在三池内分别达到规定的最短停留时间,启用前需向第一池注水至没过过粪管下端,且第三池需定期检查及时清掏,清粪口盖板必须锁闭。双坑交替式户厕则要求启用前坑底注水,双坑应严格交替使用,一坑贮满封闭后启用另一坑。集中下水道收集式户厕需保证储水箱供水稳定,排放水质须符合排入市政管网或农村小型污水处理设施的相关标准。双瓮式户厕明确规定禁止取出前瓮粪便直接施肥,使用后应及时冲刷并确保瓮口密闭。
在粪便清掏与处置环节,本规范要求清掏作业须严禁明火并采取通风及警示等安全措施,操作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禁止进入池内作业。化粪池应依据粪便停留时间及实际使用情况适时清掏,推荐采用吸粪车或污水泵等方式,并注意避免各池粪污互混及池体结构损坏。清掏后盖板应及时复位并冲洗现场。经无害化处理达标的粪污,鼓励就地就近利用;其中双坑交替式户厕粪便封存半年腐熟后可直接用作肥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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