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加工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范》GB18245-2024,自2025年04月01日起实施。
GB 18245—2024 代替 GB 18245—2000,2025年4月1日实施,由应急管理部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规定烟草加工系统粉尘防爆的总体要求、工艺设备点燃源防范、除尘设施设备、电气安全、安全管理及证实方法,适用于烟草加工系统粉尘防爆的设计、运行、管理和检查。相较旧版,新增除尘房定义、危险区域识别与分区控制,以及除尘系统专项技术要求。
危险区域辨识与总体控制
企业应依据《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辨识烟草加工系统粉尘爆炸风险,按爆炸性粉尘出现频繁程度和持续时间,建立粉尘爆炸危险区域分区图,划分20区、21区、22区及非爆炸性危险区域,并采取技术措施降低风险。
工艺设备点燃源防范
打叶、切丝(梗)、再造烟叶生产设备应在原料入口设磁选器等异物清理装置;打叶设备出现打辊与框栏摩擦或碰撞时应停机消障,并设独立除尘系统。切丝(梗)设备刀门应封闭并装吸尘罩,干式集中除尘连接处应装火花探测及熄灭装置。
除尘设施设备与电气安全
除尘房应为框架结构、不设直通值守控制室、保持通风并列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除尘系统应采用负压方式,不同建构筑物、防火分区不得共用或互联管道;干式除尘按烟草粉尘特性选一种或多种防爆方式,室外泄爆朝向安全区,室内经泄压导管引至室外或采用无火焰泄压装置。除尘器箱体须钢质、密闭、光滑,设锁气卸灰及风压差、温度、连续卸灰监控报警;先于生产启动、停机后至少延时停机,禁用干式静电除尘器、沉降室重力沉降及干式巷道风道。气力输灰采用负压,风速不小于某值且不积尘;螺旋输灰封闭并设运行监测;人工收灰用密闭装置。电气设备须符合爆炸性环境防爆要求,插座朝下且与垂直面夹角不大于规定值,金属设备、管道、支架等做等电位联结。
安全管理与证实方法
企业应建立粉尘防爆安全管理制度,涵盖操作规程、培训教育、设备运维、专项应急预案及清扫制度;检维修使用不发火花工具、不交叉作业,动火执行高风险审批并保留记录,管道无法拆卸时须停输、清理动火点表面10m范围粉尘并确认冷却。每班清扫作业现场并防二次扬尘,空调回风管定期清理。证实方法结合现场勘察、设计文件、产品说明书及培训、检修、演练、清扫、变更等记录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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