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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2026.09.09-南京市医养结合建筑防火设计指引.pdf

2026年9月9日,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为促进医养结合行业发展,提升医养结合建筑的本质消防安全水平,根据南京市实际情况和医养结合建筑特点,印发《南京市医养结合建筑防火设计指引》。

本指引由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组织编制,面向新建、扩建、改建医养结合建筑的防火设计,覆盖总平面布置、安全疏散、防火构造、消防救援设施、消防给水灭火、消防电气与防烟排烟等环节。其核心思路是按老年人行动能力分级设防,鼓励整体执行、确有困难时可选部分条款作加强设计,未及事项仍须符合国家和江苏省相关标准。

按能力分级划分防火单元

指引依据《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将服务对象分为自理、介助、介护老人,对应生活单元、照料单元、照护单元,各单元应独立成防火单元,不得跨越防火分区。单元床位数上限分别为60床、40床、30床。生活与照料单元所在楼层地面高度不宜大于32m、不应大于54m,照护单元不应大于32m;临终关怀居室宜设于一层。

疏散与避难从严控制

疏散楼梯两侧设无障碍扶手,照料单元疏散路径禁用折线形与分支形。照料、照护单元疏散距离须满足GB 50016-2014(2018年版)第5.5.17条,且不得采用注1、注3增加距离的方式。照料、照护单元宜设辅助疏散电梯,载重量不宜小于1500kg、容纳不低于15人,每层宜设两台并分设不同方向。避难间净面积按自理老人0.28㎡/人、半失能老人0.6~1.4㎡/人、失能老人2.8㎡/人预留,可利用开敞式外廊、室外平台、防烟楼梯间前室等无家具空间设置。

重点部位防火构造与设施

医养结合区域与其他功能区域组合时,须以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火墙和1.50h不燃性楼板完全分隔。中医理疗、高压氧、制剂室、厨房装饰材料均须A级;照护单元居室顶棚墙面A级,地面隔断窗帘亦A级。照护单元须靠外墙,居室可开启窗面积不宜小于地面净面积1%。建筑应设室外消火栓、自动灭火系统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喷头宜用快速响应型;手术室、抢救室、重症监护、临终关怀病房、避难间供电持续时间不低于30min。疏散走道及照护单元居室应采用与火灾报警联动的自动排烟窗,避难间加压送风量不应小于30m³/㎡·h。

南京市医养结合建筑防火设计指引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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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医养结合建筑防火设计指引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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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医养结合建筑防火设计指引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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