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8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广东省城市更新专项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编制工作指引(试行)》粤建节〔2026〕168号。
本指引由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定,用于规范省内各地级以上市和县级市城市更新专项规划与年度实施计划的编制。文件确立了“专项规划—片区策划—项目实施方案”的实施体系,明确专项规划期限一般为5年、需经市政府审定并报省住建厅备案,年度实施计划则细化落实规划、明确年度目标与项目实施库,两者共同构成项目审批、专项资金申报和金融贷款的基础依据。
体检传导与战略目标
专项规划以城市体检“4图5清单”为底图,通过座谈、问卷等方式汇集需求,识别更新潜力空间。战略研究围绕人、房、地、钱展开,明确到2035年的战略重点与五年总体目标,并衔接城市更新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确定近期量化指标。规划策略对应创新、宜居、美丽、韧性、文明、智慧六类城市建设任务展开。
行动任务与片区指引
更新行动涵盖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城中村改造、完整社区建设、基础设施改造、生态系统修复、既有建筑改造利用、老旧街区厂区更新、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城市功能完善等九项重点任务,各地可动态增补。城市设计引导明确功能结构、空间形态优化要求及文化遗产、安全韧性等底线管控。重点片区原则上占地不小于0.5平方公里、老城区不超过3平方公里,九大类更新对象占地宜达划定总面积的50%,并需制定片区更新任务传导、方式内容、管控与实施建议。
项目谋划与资金运营
项目库分储备库与实施库,按“成熟一个、入库一个”动态管理。储备库项目来自体检成果、片区策划、多元主体申报及近5年既有项目归集;实施库项目须明确实施主体、资金来源及开工时序。投融资方案统筹“财、债、贷、基、社”,鼓励跨项目“肥瘦搭配、近远结合”实现综合平衡,推行运营前置,明确运营模式、主体引入、资产管理、收益分配与监管评估。
实施保障与成果要求
城市人民政府牵头建立统筹协调机制,编制费用纳入财政预算。专项规划审查重点核查体检成果传导有效性、战略目标与行动任务匹配度、片区划定与项目谋划合理性;年度实施计划审查重点核查限时解决类问题纳入、项目库衔接情况。专项规划结合年度体检定期评估,确需调整的须报原审批机关。成果包括规划文本、表格、图纸及附件,图纸涵盖问题、资源、需求、更新潜力分布、城市设计引导、任务规划、片区分布及片区指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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