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20日,河南省自然资源厅、中共河南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为更好地引领村庄发展,助推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促进乡村振兴,根据中央、省委1号文件要求,结合河南省实际,制定《2020年度全省村庄规划工作意见》豫自然资发〔2020〕11号。
本意见旨在落实中央和省委一号文件要求,统筹推进全省村庄规划编制,以“多规合一”为原则,通过试点先行、分类指导,在县域层面完成村庄分类和布局规划,并实施“百镇千村规划”工程,推动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实现规划应编尽编,探索乡村规划建设许可制度,以优化乡村空间、助推人居环境整治和乡村振兴。
科学划定村庄类型与布局
以县级行政区为单位,依据《河南省村庄规划导则(试行)》,逐村明确集聚提升、城郊融合、特色保护、整治改善、搬迁撤并等类型。对于发展方向不明确的村庄,可暂不分类。规划统筹县域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合理安排编制时序,确保年底前在县域层面完成村庄分类和布局规划全覆盖。
实施“百镇千村规划”工程
每个县(市)选取1个条件较好的乡(镇),并重点在黄河两岸、高铁高速两侧5公里范围及主要景区周边选取约10个村庄,开展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编制试点。试点工作优先保障“平改坡”、围村林建设、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等项目落地,引导建设特色小镇和美丽村庄,助推县域高质量发展。
分类推进各类村庄规划编制
对已编制且经评估符合要求的村庄规划,可不再另行编制。集聚提升类村庄重点提升公共服务与基础设施能力,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城郊融合类村庄(距中心城市10公里、县城5公里内)可按社区标准规划;特色保护类村庄突出资源保护与旅游配套;生存条件恶劣或人口流失严重的村庄引导异地搬迁;暂无建设需求的村庄仅框定边界,制定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人居环境整治要求。
提升规划质量与实施效能
鼓励整乡镇或多村联合编制规划,设计人员须驻村调研,以村民为规划主体,防止兵营式布局和大拆大建。本意见要求实施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制度,推广成都、长垣等地乡村规划师经验。县级党委政府建立乡村规划委员会,县级以上政府加大对规划编制经费投入,新编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安排不少于10%建设用地指标支持乡村产业,省级预留指标对试点成效突出地区直接支持。省自然资源厅利用APP等信息化手段开展进度监督检查,并提高村庄规划在乡村振兴战略考核中的权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