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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2026.09.04-安徽省国土变更调查技术细则(2026年度适用).pdf

2026年9月4日,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安徽省林业局为做好安徽省2026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制定《安徽省国土变更调查技术细则(2026年度适用)》。

本细则面向安徽省2026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承接“三调”统一时点成果与最新年度变更结果,明确以县级行政辖区为基本单元、覆盖全省全域的调查任务与技术路径。核心工作分为遥感影像制作与变化信息提取、实地调查核实、数据库增量更新、质量控制和成果汇总分析五个环节,旨在动态维护国土调查成果的现势性与准确性。技术体系以“三调”规程和国土调查数据库更新技术规范为基准,统一坐标系统、高程基准、投影方式及土地分类口径,并对耕地、非耕农用地、新增建(构)筑物、道路等专项调查作出差异化规定。

调查界线与数学基础

坐标系统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高程基准为1985国家高程基准,投影采用高斯-克吕格投影并按3度分带。最小调查图斑面积规定建设用地与设施农用地为实地200平方米,农用地与未利用地为2亩。调查界线涵盖省、县、乡三级,涉及调整时需依据相关主管部门批准文件报审,县级界线调整须经省级审核后报自然资源部。调整过程要求各地类面积之和与调整后控制面积严格相等。

遥感监测与变化图斑提取

遥感影像原则上使用亚米级分辨率,单景云雪量不超过20%,侧视角一般小于15度。信息提取锁定人类活动引起的国土利用变化,对季节性自然变化、灾毁、数据库套合偏移造成的细碎图斑不予提取。监测类型分为疑似新增建设、耕地流出、建设用地与设施农用地变化、非耕农用地变化、未利用地变化五类,对同一建(构)筑物整体提取、线状地物保持连通性、屋顶光伏不提取等特殊情形作出细化处置。本年度明确了针对2026年度的监测编号规则与图斑质量检查评价标准。

地类调查与属性更新规则

耕地方面,不再更新种植属性和耕地等别;新增耕地需按位置和立地条件标注林区、河道、湖区属性,坡度分级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允许变更。园地林地草地变化按实地现状变更,耕地间种套种果树、乔木的,以果树覆盖度50%、乔木郁闭度0.2为界认定地类。禁止以承诺整改复耕等方式认定新增耕地,严禁将简单放水、修剪枝杈等未采取实质恢复措施的土地变更认定为耕地。对灾毁形成未利用地的,须待灾毁稳定后按现状认定并提供市级核实报告。矿业用地细分为矿产资源勘查用地和开采用地两类。

单独图层管理与举证要求

“推(堆)土区”图层按新增范围更新,已开工建设的按建设用地调查且不得在推土区表达;堆放建材垃圾、长期停放车辆按相应建设用地调查。“拆除未尽区”“工厂化种植”图层本年度不再更新。举证以遥感影像明显支持为准,新增耕地、耕地二级类变化、梯田坡地类型变化须实地拍照,不得以“无法到达”等理由规避;设施农用地须拍摄内部或能反映用途的外部照片。举证方式分为实地拍照、高清影像截图和佐证材料三类,举证照片原则上每图斑不少于3张。

数据库更新与质量控制

采用增量更新方式,参照TD/T1083-2023形成县级更新数据包,更新须保证变更前后图斑总面积一致、未变更图斑面积不变。质量检查分有效性、完整性、规范性、一致性四个方面,覆盖图斑边界地类正确性、属性标注、单独图层等内容。县级成果以总体差错率低于2%且质检通过为合格。统计汇总以县级行政区界线和控制面积为基准,由数据库直接生成各类报表,并逐级汇总形成市级、省级成果及土地利用变化情况分析报告。

安徽省国土变更调查技术细则(2026年度适用)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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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国土变更调查技术细则(2026年度适用)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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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国土变更调查技术细则(2026年度适用)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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