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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2022.08.04-陕西省自然资源厅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关于加快推进不动产登记与税务“一窗办事”“一网通办”建设的通知》陕自然资登发〔2022〕16号.pdf

2022年8月4日,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关于加快推进不动产登记与税务“一窗办事”“一网通办”建设的通知》陕自然资登发〔2022〕16号。

本通知面向各市县自然资源与税务部门,部署不动产登记与办税“一窗办事”“一网通办”的落地路径。核心是将涉税不动产登记业务全部纳入统一受理窗口,推动线下合窗、线上系统对接,压减重复材料与前置环节,并按时间节点完成数据共享与联调联试,以配合国务院大督查和营商环境考核。

线下“一窗办事”的操作规范

设立不动产登记办税“一窗办事”窗口,将涉税业务全部纳入,实行“一窗受理、并行办理”:登记窗口一次性收取全部材料后分发税务等后台并行处理,不得变相分别受理或串联办理。已实行交易登记一体化的地区将交易并入登记流程。在此基础上推动“一人一窗一机”,前台仅留一名受理人员,其余转后台审核。

统一材料清单与流程精简

税务与不动产登记部门联合制定收件清单,按“不重、不漏、必需”原则分业务类型细化,不收取无法规依据的材料。申请人提供一套材料即可,需核验原件的无需复印件,可共享获取的免于提交;材料不全当场一次性告知补正,补齐后立即受理。同时取消无法规依据的前置环节与不合理预审,严格履行法定登记程序并加强质量检查与超期督办。

系统对接与信息安全

加强税登系统融合,实行“一次受理、自助分发、集成办理”,实现网上申请、网上缴税、现场核验“最多跑一次”或“一次不跑”,拓展“全程网办”业务类型,贯通线上线下办理。信息安全方面细化权限管理,操作全程留痕,调岗人员权限及时调整,严禁违规配置权限、泄露登记资料或利用信息从事不正当活动。

收费纪律与时间节点

严格执行登记费标准,不得擅自增减收费项目或提高降低标准,禁止违规收取落宗费、配图费、查询费、测量费,不得搭车收取交易手续费、出图费等。时间安排上,8月15日前统一线下窗口业务规范和收件清单并联合公告及备案;8月20日前各办事大厅将税务窗口整合进不动产登记窗口;9月底前实现涉税业务全流程信息实时共享,新建商品房涉税数据共享率达90%以上、二手房达60%以上;2023年底前实现“省对省”信息共享并力争网上(掌上)办理。各部门须定期联席会商,倒排工期落实,8月15日前报送落实情况,逾期将被重点督办。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关于加快推进不动产登记与税务“一窗办事”“一网通办”建设的通知》陕自然资登发〔2022〕16号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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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自然资源厅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关于加快推进不动产登记与税务“一窗办事”“一网通办”建设的通知》陕自然资登发〔2022〕16号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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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自然资源厅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关于加快推进不动产登记与税务“一窗办事”“一网通办”建设的通知》陕自然资登发〔2022〕16号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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